关于锦绣之城业主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授权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表决结果(五号楼物业经营用房恢复装修或出租经营),并定期向全体业主汇报工作进展
改变小区共有部分(五号楼物业经营用房445.54平方米)用途为全部恢复装修自用(反对票视为:同意五号楼全部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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