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之城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物权法》、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经业主委员会确定,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议题一:续聘杭州滨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说明:合同期限:四年;2.物业服务标准:甲级服务;3.物业费:住宅:5.2元/平方米·月(含能耗);储藏室:50元/个·月;地下车位:100元/个·月。
议题二:改变小区共有部分(五号楼物业经营用房445.54平方米)用途为全部恢复装修自用(反对票视为:同意五号楼全部出租)
说明:一是自小区交房后五号楼拆除,2019年3月热心业主发起五号楼是否装修为小区大堂自用的投票,在未全部通知到位的情况下,846户中有491户业主选择装修为大堂自用,分别占业主数量或物业面积的58%或58.7%,从小区微信群的民意看,希望提升小区生活设施品质是大家的首选;二是业主委员会成立以来,本着成立的初心(五号楼恢复装修等),业委会主任和热心业主努力下,于4月30日与滨江房产召开了沟通会,得到滨江房产答应支持恢复五号楼装修的机会,将会为业主提供小区大堂、会客区或活动空间。三是五号楼全部出租若按3元/平方米·月的市价,在能够出租且没有中介费支出时,一年的收益约为48万元,每年每户约有575元的名义收益,但这笔费用是专款专用存放在业委会账户,专用于小区物业设备的中、大型维修支出等。
议题三:授权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表决结果(五号楼物业经营用房恢复装修或出租经营),并定期向全体业主汇报工作进展。
议题四:表决锦绣之城停车管理办法(每半年汇报相关收入支出情况)
(以上议题内容详见小区公示栏)
投票时间:
1.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7月2日12:00止;
2. 现场投票时间:2020年6月27日至2020年7月2日12:00止;(工作日:下午14:00至晚上20:30,双休日:上午9:00至晚上20:30);
3. 电话投票时间:2020年6月29日至2020年7月2日12:00止。
4. 如果业主参会率达不到开箱要求,将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5. 开箱统计时间:2020年7月2日14:00,开箱唱票地点为: 一号楼,负一楼游泳池边上业委会办公室 。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采取下列第 1、2、3、4、5、6项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1.业主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
2.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
3.业主在挂号信、快递等收件凭证上签名;
4.音像、影像资料可以确认的;
5.业主在网络上查收确认;
6.用短信、传真、QQ、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查收确认。
(二)采取下列第 1、2、3、4、5、6、7项形式进行表决:
1、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表决票投入投票箱内,固定投票箱设在: 一号楼,负一楼游泳池边上业委会办公室 ;
2、专人送达、回收意见:由业主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逐户送达并回收业主意见;
3、网络投票:由业主通过密码、密钥等确认身份后在网上进行投票;
4、传真(以传真方式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邮寄挂号信、快递(以邮寄挂号信或快递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音像、影像资料(以音像、影像资料投票的,音像、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7、用短信、传真、QQ、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投票。
(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已确认参会未表决的业主,其投票权数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业主明确表达其表决意见“同意计入多数票”的,其投票权数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
3.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及未分摊面积部分不计入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4.不按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按服务合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等损害业主公共利益行为的业主,限制其被选举权,不得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但不限制其表决权,其投票权数计入总人数、建筑物总面积。
业主大会单独表决续聘物业服务企业时,如业主不按服务合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可以限制其行使业主大会会议表决权,其投票权数不计入总人数、建筑物总面积。
5.投票人需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并签名,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投票人业主身份及其意见的,视为无效票;
6.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若对表决意见进行修改的,须在最终选择表决意见处签名。
(四)业主委员会公告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五)业主委员会应当对此次业主大会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 勤丰 社区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 刘经理 联系电话: 15314632093
特此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锦绣之城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2020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