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之城全体业主:
锦绣之城业委会于5月28日公示关于本次业主大会待表决相关议题,其中议题2在公示过程中收到业主反馈意见,现业委会决定调整如下:
原议题二:表决改变小区共有部分(五号楼物业经营用房)用途的议案,由全体业主投票决定五号楼物业经营用房是恢复装修还是对外出租用于经营。
方案一、属于全体业主的五号楼物业经营用房全部面积将恢复装修用于业主自用。
方案二、属于全体业主的五号楼物业经营用房全部面积将用于出租经营。
方案三、属于全体业主的五号楼物业经营用房一楼面积将恢复装修用于业主自用,二楼面积用于出租取得经营收入。
调整为议题二:改变小区共有部分(五号楼物业经营用房445.54平方米)用途为全部恢复装修自用(反对票视为:同意五号楼全部出租)
说明:一是自小区交房后五号楼拆除,2019年3月热心业主发起五号楼是否装修为小区大堂自用的投票,在未全部通知到位的情况下,846户中有491户业主选择装修为大堂自用,分别占业主数量或物业面积的58%或58.7%,从小区微信群的民意看,希望提升小区生活设施品质是大家的首选;二是业主委员会成立以来,本着成立的初心(五号楼恢复装修等),业委会主任和热心业主努力下,于4月30日与滨江房产召开了沟通会,得到滨江房产答应支持恢复五号楼装修的机会,将会为业主提供小区大堂、会客区或活动空间。三是五号楼全部出租若按3元/平方米·月的市价,在能够出租且没有中介费支出时,一年的收益约为48万元,每年每户约有575元的名义收益,但这笔费用是专款专用存放在业委会账户,专用于小区物业设备的中、大型维修支出等。
特此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锦绣之城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2020年6月6日
抄送:勤丰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