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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之城小区业主委员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锦绣之城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阅读量:922 2020-05-29 12:28:23

锦绣之城小区全体业主:

会根据国家《物权法》、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及《锦绣之城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5月23日召开了锦绣之城小区业主委员会、联席会议,决定近期召开业主大会对小区物业重大事项进行投票表决,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决定通知如下:

一、续聘杭州滨江物业服务公司。(详见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

合同期限:四年;2.物业服务标准:甲级服务;3.物业费:住宅:5.2元/月·平方米(含能耗);储藏室:50元/月·个;地下车位:100元/月·个。

二、表决改变小区共有部分(五号楼物业经营用房)用途的议案,由全体业主投票决定五号楼物业经营用房是恢复装修还是对外出租用于经营。

方案一、属于全体业主的五号楼物业经营用房全部面积将恢复装修用于业主自用。

方案二、属于全体业主的五号楼物业经营用房全部面积将恢复装修用于出租经营。

方案三、属于全体业主的五号楼物业经营用房一楼面积将恢复装修用于业主自用,二楼面积用于出租取得经营收入。

三、全体业主投票授权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表决结果(五号楼物业经营用房恢复装修或出租经营),并定期向全体业主汇报工作进展。

四、全体业主授权业主委员会对小区公共车位进行定价和日常管理,每半年汇报相关收入支出情况。(详见附件四)

、业主委员会、联席会议决定聘请杭州云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为业主大会召开的服务方。

六、向全体业主汇报业主委员会前期工作回顾,如:物业合同谈判情况、业委会工作理念和地面及地下公共车位情况等。(详见附件五)

各位业主认真阅读本次公告和附件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将相关意见建议以书面的形式于20206517:00时前提交给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指定邮箱

邮箱:jxzcywh@163.com

特此通知。

                           杭州市拱墅锦绣之城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202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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