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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小区共有部分(五号楼物业经营用房445.54平方米)用途为全部恢复装修自用(反对票视为:同意五号楼全部出租)

杭州市拱墅区锦绣之城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阅读量:1298 2020-06-09 17:13:57

说明:一是自小区交房后五号楼拆除,2019年3月热心业主发起五号楼是否装修为小区大堂自用的投票,在未全部通知到位的情况下,846户中有491户业主选择装修为大堂自用,分别占业主数量或物业面积的58%或58.7%,从小区微信群的民意看,希望提升小区生活设施品质是大家的首选;二是业主委员会成立以来,本着成立的初心(五号楼恢复装修等),业委会主任和热心业主努力下,于4月30日与滨江房产召开了沟通会,得到滨江房产答应支持恢复五号楼装修的机会,将会为业主提供小区大堂、会客区或活动空间。三是五号楼全部出租若按3元/平方米·月的市价,在能够出租且没有中介费支出时,一年的收益约为48万元,每年每户约有575元的名义收益,但这笔费用是专款专用存放在业委会账户,专用于小区物业设备的中、大型维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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