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堤明苑全体业主:
根据《物权法》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之相关规定,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组结合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确定长堤明苑第四届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成
业主委员会由7名委员、2名候补委员组成,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产生。
二、选举办法
本次选举为差额选举,差额人数为1人,即10选9。业主委员会委员经业主大会会议表决,在委员候选人中选举产生,并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相关方法如下:
1.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的委员候选人数超过应选委员数的,按得票多少(票数相等,以得票面积多少排序)依次当选第四届业主委员会委员;
2.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的委员候选人数没有达到应选委员数的,符合当选条件的委员候选人确认当选第四届业主委员会委员,缺额委员在未当选的原委员候选人中进行补选产生新四届业主委员会。
三、业委会设立候补委员制度,候补委员当选条件同正式委员,在产生长堤明苑第三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后的候选人中,按得票多少产生。
四、表决时间
选举长堤明苑第四届业主委员会表决时间:以业主大会会议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长堤明苑第四届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组
2021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