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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的公告

长堤明苑第三届业主委员会 阅读量:1007 2020-11-16 12:31:36

长堤明苑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物权法》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按照《关于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小组产生办法的公告》,经老浙大社区监督审核,确定以下5人作为长堤明苑小区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小组成员。现将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公告如下:

一、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二、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小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做好下列筹备工作:

(一)确认并公示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

(二)确定换届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三)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四)依法确定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

(五)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六)确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特此公告。

长堤明苑第三届业主委员会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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