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里新城兰苑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规则》以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物业管理委员会结合小区物业管理的实际情况,拟决定召开业主大会,现将会议拟决定情况公告如下,并征求全体业主意见:
一、业主大会议题
议题一:表决续聘浙江大家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附《物业服务合同(草案)》
续聘主要说明:
合同期限:自2026年8月1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物业费:
区域名称 | 面积 | 物业费 | 是否含能耗费 |
多层 | 平方米 | ¥:0.55 元/平方米·月 | / |
小高层 | 平方米 | ¥: 0.77 元/平方米·月 | 按实分摊 |
商铺 | 平方米 | ¥: 1.1 元/平方米·月 | / |
地下车位 | 个 | ¥: 35元/个·月 | / |
地面车库 | 个 | ¥: 25元/个·月 | / |
物业服务费收费中不包含公共能耗费用;电梯、增压水泵等高能耗设备的运行费单独向小高层业主分摊收取,能耗费用明细每半年公示一次,明细内容经业委会审核通过后,向业主按实结算收取。 | |||
其他详见《物业服务合同(草案)》
二、意见征求时间:2026年5月13日-2026年5月19日。
全体业主自本公告之日起可以将相关意见及建议以书面并署名(房号、业主姓名、联系方式)的形式于2026年5月19日17:00时前提交至物管会,物管会将结合业主意见按照法定程序召开业主大会执行后续相关程序。
物管会联系人:景磊联系电话:17816865936
附件:《物业服务合同(草案)》
杭州市上城区三里新城兰苑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6年5月12日
抄送:兰苑社区居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