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里新城兰苑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定,物业管理委员会现就第五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且中共党员候选人原则上不低于总候选人数的百分之五十,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满足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五)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六)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
(七)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八)无违反《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61条中禁止性行为之一的;
(九)无拒缴或无故拖延缴纳物业服务费、或煽动其他业主拒缴物业服务费的;
二、鼓励和支持业主中的以下人员积极参选业主委员会:
(一)中共党员;
(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三)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网格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
(四)具备财务、法律、工程、环境等专业专长的业主;
(五)有经验、有能力、有精力的退休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一)不履行业主委员会委员职责和业主义务,不遵守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情节严重的;
(二)收受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有利害关系业主提供的利益或者报酬的;
(三)向物业服务企业销售商品、承揽业务的;
(四)牟取可能妨碍公正履行职务的其他利益的;
(五)在选举中有贿赂、胁迫、欺骗等不正当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
(六)住宅业主当选之后每年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居住累计未满6月的;商业、配套用房业主当选之后每年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办公、经营累计未满6月的;
四、采用下列办法产生候选人:
三里新城兰苑小区第五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10人,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物业管理委员会向业主发放候选人报名表。
(一)业主委员会委员应该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自然人业主或者单位业主委托的自然人代表,报名人员需要经过业主大会组织者预审;
(二)报名人数等于10人时,经过物业管理委员会及兰苑社区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报送业主大会进行选举;
(三)报名人数小于10人时,则延长报名时间7天,以产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人数;
(四)如果报名人数大于10人时,由物业管理委员会、社区现有的居民代表、党员代表来进行投票,选出10人报送业主大会进行选举。
(五)业委会候选人初步公示期间有退出选举的,由推选时其他得票高的候选人进入委员会候选人;
(六)业委会候选人正式公告期间,候选人不得退出选举,直到备案结束。
五、请有意参加三里新城兰苑小区第五届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凭身份证和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并带上一寸近照。于2024年11月23日9时至2024年11月29日17时前到兰苑社区领取并填写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和竞职承诺书,并于2024年11月29日17时前交至兰苑社区。社区党组织将于报名结束之后进行报名候选人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联系人:来骏联系电话:86402296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三里新城兰苑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