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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里新城兰苑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公告

杭州市江干区三里新城兰苑小区第四届业主委员会 阅读量:975 2024-07-22 17:07:07


三里新城兰苑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确定,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议题:表决动用经营性收益对小区监控整体维修

说明:小区原有监控系统已经使用十四年,破损严重,结合业主意见,经业主委员会讨论,拟决定对小区监控进行整体维修,施工预算价格48万元,业主大会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授权通过后,业主委员会将按照招投标的形式确认施工单位、施工方案、施工金额,向全体业主公示后执行。后附《监控维修工程量清单》。    

议题二:表决使用经营性收益对小区破损沥青路面修复

说明:小区交付年代久远,小区沥青路面破损严重,结合业主意见,经业主委员会讨论,拟决定对小区破损沥青路面修复,施工预算价格20万元,业主大会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授权通过后,业主委员会将按照招投标的形式确认施工单位、施工方案、施工金额,向全体业主公示后执行。后附《沥青路面修复工程量清单》。

议题三:表决使用经营性收益续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说明: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本息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的百分之三十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续交。兰苑部分楼幢已达到或临界续交要求,经业主委员会讨论,拟决定动用50万元经营性收益续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续交将按照楼幢面积等比例分摊,业主大会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授权通过后,业主委员会将按照法定程序续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时间:202487日至202481824:00止;打开支付宝/浙里办APP 搜索“杭州电子业主卡” 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认证业主信息,进行网络投票。

 

2.电话投票时间:202487日至2024819日12:00止

3.现场、上门发放投票时间:2024813日至2024819 12:00工作日:下午14:00至晚上20:30,双休日上午9:00至晚上20:30其中8月19日上午9:00中午12:00止

4.如果业主参会率达不到开箱要求,将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5.开箱统计时间:2024819 14:00 。开箱唱票地点为:兰苑社区会议室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业主大会采用以下方式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1.业主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

2.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

3.业主在挂号信、快递等收件凭证上签名;

4.音像、影像资料可以确认的;

5.业主在网络上查收确认。

如遇疫情等不能现场投票的情况,则采用3、45的方式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二)业主大会会议采用以下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

1.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表决投入投票箱内,固定投票箱设在:21幢业委会办公室

2.专人送达、回收意见: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第三方工作人员组织有关人员逐户送达并回收业主意见;

3.网络投票:由业主通过密码、密钥等确认身份后在网上进行投票;

4.传真(以传真方式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邮寄挂号信、快递(以邮寄挂号信或快递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音像、影像资料(以音像、影像资料投票的,音像、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如遇疫情等不能现场投票的情况,则采用3、5、6的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并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3.不按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按服务合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等损害公共利益行为的业主,限制其被选举权,不得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但不限制其表决权,其投票权数计入总人数、建筑物总面积。

4.投票人姓名、专有部分座落或投票人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票。

5.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本次业主大会计票方式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计票。

(四)业主委员会公告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五)业主委员会应当对此次业主大会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兰苑社区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5314632093

(咨询时间:9:00-11:30;12:30-17:30)

特此公告。

                        杭州市江干区三里新城兰苑小区第四届业主委员会  

2024年7月22日

抄送:兰苑社区居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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