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春江郦城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春江郦城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龙湖春江郦城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委员会)确定,龙湖春江郦城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8日,在龙湖春江郦城以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表决事项:选举龙湖春江郦城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采取下列方式进行表决:
1.网络投票(杭州业主卡):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7日24:00止,开放业主电子投票系统,业主根据投票指引自行投票;
2.电话录音投票: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8日12:00止,电话录音投票(对照业主信息表核对业主信息);
3.专人上门投票(预约):以电话形式预约上门送票和投票。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5日至5月28日12:00止;
4.固定点投票:5月25日-5月28日(25日-27日 9:00-20:30,28日上午9:00-12:00截止)在业委会办公室设立固定投票点,专人值守,由业主自行前往领取表决票并将个人意见填写好后投入投票箱(现场对照业主信息表核对业主身份证件)。
(二)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统计及其他事项:
1.封箱:5月24日14时,在业委会会议室(春江郦城1幢)公开进行投票箱封箱。
2.短信提醒:5月20日9时,短信群发,温馨提醒业主参与投票。
3.提醒业主参与表决:5月26日,张贴《关于提醒未参与表决业主依法行使投票权的公告》并进行短信提醒。
4.5月28日14时,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开箱唱票地点为:业委会会议室(春江郦城1幢)。
5.制作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业主意见征询表)时,设“赞同”、“反对”、“弃权”、“随多数”四个表决(征询)意见项。
投票人对表决议题选择随多数的,其投票权数计入已表决的多数中;已表决的多数是指:已表决意见(赞同/反对/弃权)中票权数和面积数均为最多的意见。当未出现票权数和面积数均为最多的表决意见时,随多数票不作处理。
6.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7.纸质表决票请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并签名,投票人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投票人业主身份及其意见的,视为无效票。
8.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若对表决意见进行修改的,须在最终的表决意见处签名并明确表达意见,但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投票的情况下,以线上投票为准。(电子业主卡投票不可修改)
9.专有部分登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所有权人的同一业主,只有一个投票权,请自行商量后再投票。
(三)本次会议的公示、公告,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四)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对业主大会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五)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长河街道办事处、江汉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设,携带本人身份证件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刘经理联系电话:15314632093
(咨询时间:9;00-11:30;12:30-17:30)
特此公告。
杭州市滨江区龙湖春江郦城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4年5月4日
抄送:长河街道、江汉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