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新府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经业主委员会确定,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议题一:表决小区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最高限价为30万元以内,相关费用从小区经营性收益中支出。附《东新府消防系统设施设备工程清单》
说明:因小区现消防设施设备年久失修、损坏、老化,已严重影响到小区的安全管理,为改善现状,现业委会拟决定对小区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修。该项维修由拱墅区小区微治理专项资金提供最高上限40%且最高上限10万元的补助,具体以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且开票、审计完毕后政府予以拨付。工程应在2024年10月30日前完成。因经营性收益尚不足以覆盖小区全部消防维修部分,目前就最主要的消防工程(电气类)进行优先维修(工程量清单附后),拟定最高限价为30万元,相关费用从小区经营性收益中支出。若业主大会授权通过,业主委员会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决定施工方,确定最终施工方案并在最高限价内确定总造价。
议题二:表决授权东新府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作为法律诉讼主体,就开发商八年质保金诉讼和资产返还诉讼予以授权
说明:因小区8年质保金即将到期,按照规定,质保金到期之前如不进行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的,则小区质保金将会退还开发商。鉴于小区目前尚有渗水等事项有待维修,故授权业委会届时作为协调、诉讼的主体。其次,开发商尚有侵占小区全体业主资产的情况(如有)的,则授权业委会作为协商、诉讼主体,以维护小区全体业主的利益。
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时间(杭州业主卡):2024年8月31日至2024年9月6日24:00止;
2.电话投票时间:2024年8月31日至2024年9月7日12:00止;
3.现场、上门发放投票时间: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7日12:00止(9月6日:下午14:00至晚上20:30,9月7日上午9:00至中午12:00止)。
4.如果业主参会率达不到开箱要求,将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5.开箱统计时间:2024年9月7日14:00,开箱唱票点:业委会办公室(东新府3幢1-1号)。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采取下列第1、2、3、4、5项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1.业主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
2.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
3.音像、影像资料可以确认的;
4.业主在网络上查收确认;
5.电话确认。
(二)采取下列第1、2、3、4、5项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
1.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表决票投入投票箱内,固定投票点:业委会办公室(东新府3幢1-1号);
2.专人送达、回收: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第三方工作人员逐户送达并回收(专人送达时,由业主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在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的);
3.网络投票:由业主通过密码、密钥等确认身份后在网上进行投票;
4.音像、影像资料(以音像、影像资料投票的,音像、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5.电话投票的,需有录音记录可追溯核查;
(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表决票票面可设置“同意”“反对”“弃权”“随多数”4个选项;达到本物业管理区域可投票权数(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为参会表决有效票。
3.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4.不按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按服务合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等损害业主公共利益行为的业主,限制其被选举权,不得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但不限制其表决权,其投票权数计入总人数、建筑物总面积。
5.投票人需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并签名,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投票人业主身份及其意见的,视为无效票。
6.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若对表决意见进行修改的,须在最终选择表决意见处签名。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本次业主大会计票方式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计票。
(四)业主委员会公告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五)业主委员会应当对此次业主大会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沈家社区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韩经理联系电话:15314632093
(咨询时间:9:00-11:30;12:30-17:30)
特此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东新府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