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新府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业主委员会结合小区物业管理的实际情况,业主委员会拟决定召开业主大会,现将会议拟决定情况公告如下:
议题一:表决小区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最高限价为30万元以内,相关费用从小区经营性收益中支出。附《东新府消防系统设施设备工程清单》
说明:因小区现消防设施设备年久失修、损坏、老化,已严重影响到小区的安全管理,为改善现状,现业委会拟决定对小区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修。该项维修由拱墅区小区微治理专项资金提供最高上限40%且最高上限10万元的补助,具体以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且开票、审计完毕后政府予以拨付。工程应在2024年10月30日前完成。
因经营性收益尚不足以覆盖小区全部消防维修部分,目前就最主要的消防工程(电气类)进行优先维修(工程量清单附后),拟定最高限价为30万元,相关费用从小区经营性收益中支出。若业主大会授权通过,业主委员会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决定施工方,确定最终施工方案并在最高限价内确定总造价。
议题二:表决授权东新府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作为法律诉讼主体,就开发商八年质保金诉讼和资产返还诉讼予以授权
说明:因小区8年质保金即将到期,按照规定,质保金到期之前如不进行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的,则小区质保金将会退还开发商。鉴于小区目前尚有渗水等事项有待维修,故授权业委会届时作为协调、诉讼的主体。其次,开发商尚有侵占小区全体业主资产的情况(如有)的,则授权业委会作为协商、诉讼主体,以维护小区全体业主的利益。
为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充分征求业主的意见,现将相关内容向全体业主公示并征求意见,有建设性意见的业主将相关意见及建议以书面的形式于2024年8月14日下午17点前提交至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将结合业主意见按照法定的程序召开业主大会决定上述事项。
联系人:程主任,联系电话:15088786088。
特此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东新府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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