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的公示
东新府小区全体业主:
本小区物业服务合同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为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充分征求业主的意见,经物业服务企业提议续聘,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洽谈合同,现将本物业管理区域用于物业服务企业续聘的《东新府小区物业服务合同(草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时间自2024年4月10日9点至2024年4月16日17时止。将书面意见发送至邮箱:909643697@qq.com。
议题一、续聘上海新湖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附《物业服务合同(草案)》)
具体标准如下:
合同期限:5年
服务标准:甲级服务标准
物业费收费标准:
高层住宅:2.65 元/月·平方米(含公共能耗);
商铺:4.10 元/月·平方米(含公共能耗);
地下车位:100 元/月·个,子母车位150 元/月·个;
甲方对乙方的工作采取考核奖惩法。停车收入的30%在乙方整体服务满意率达到80%时作为奖励给与乙方。
为能更广泛的听取业主意见,业主委员会还以kt版、电子业主卡等方式将《东新府小区物业服务合同(草案)》告知不住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征求其书面意见。
特此公示。
杭州市拱墅区东新府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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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东新街道、沈家社区居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