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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溪诚园致诚苑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的公告

杭州市西溪诚园致诚苑物业管理委员会 阅读量:871 2024-04-21 15:17:51


西溪诚园致诚苑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定,杭州市西溪诚园致诚苑物业管理委员会现就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且中共党员候选人原则上应占总候选人数的百分之五十,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

(5)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7)住宅业主参选前一年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居住累计满6个月以上;

(8)商业、配套用房业主参选前一年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办公、经营累计满6个月以上;

(9)无违反《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61条中禁止性行为之一的;

(10)无拒缴或无故拖延缴纳物业服务费、或煽动其他业主拒缴物业服务费的;

(11)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无直接利益关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或曾受过刑事处罚未满三年的;

(二)违反党纪党规,正在被立案调查,或曾受过留党察看及以上党纪处分未满三年的;

(三)参与邪教组织,或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四)利用黑恶势力干预小区业主正常工作和生活的;

(五)采用不正当手段,阻扰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的正常召开、选举及表决的;

(六)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工作的;

(七)拒缴或无故拖延缴纳物业服务费、车位管理费及物业企业代收代缴的水电等公共能耗费用,或煽动其他业主拒缴上述相关费用的;

(八)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及时撤销的;

(九)在小区内存在违法违规搭建、装修等行为被执法管理部门责令整改尚未整改到位的;

(十)不按照有关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

三、社区办公用房位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区可作为业主代表指定一名专职社区工作者参与业主委员会选举。

四、鼓励和支持业主中的以下人员积极参选业主委员会:

(1)中共党员;

(2)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3)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网格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

(4)具备财务、法律、工程、环境等专业专长的业主;

(5)有经验、有能力、有精力的退休人员。

五、采用下列办法产生候选人:

西溪诚园致诚苑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8人,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物业管理委员会向业主发放候选人报名表。

(1)如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初步候选人少于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要求的人数(8人)时,物业管理委员会应进行延期报名工作。

(2)如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初步候选人等于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要求的人数(8人)时,则直接报送业主大会进行选举;

(3)如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初步候选人超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要求的人数(8人)时,则召集符合条件的初步候选人进行民主协商会议(明确初步候选人参选意愿)产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所规定的业主委员会正式候选人。

(4)如经符合条件的初步候选人民主协商仍不能确定的,应采用在设立业主委员会正式候选人投票点(小区内),由广大业主自主到投票点进行投票,以得票数从高到低确定产生业主委员会的正式候选人。

为确保民主,投票点设立的时间、地点、参加方法等应提前在本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进行提前公告,且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通过广大业主自主到投票点进行投票产生业主委员会正式候选人的。如经设点由业主自主投票后出现末尾得票数相同而无法确定候选人的,按面积从多到少确定候选人。

请有意参加西溪诚园致诚苑第二届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凭身份证和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并带上一寸近照。于2024年4月22日9时至2024年4月28日17时前到致诚苑大堂前台物业处领取并填写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和竞职承诺书,并于2024年4月28日17时前交至紫霞街西溪诚园正信苑2号楼1单元社区办公室。社区党组织将于报名结束之后报街道进行多职能部门联审。

报名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联系人:胡程浩,联系电话:81182413。

地址:紫霞街西溪诚园正信苑2号楼1单元社区办公室。

特此公告。

杭州市西溪诚园致诚苑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4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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