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都公寓全体业主:
根据《物权法》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业主委员会确定,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议题一:向社会公开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议题二:表决丽都公寓物业选聘方案(草案)
说明:1、物业服务期限:三年(第一年试用期);2、物业费住宅0.6元/平方米·月(含能耗费);高层1.2元/平方米·月;商铺1.0元/平方米·月(含能耗费)车位管理费用150元/月;3、物业服务等级:《杭州市普通住宅物业菜单式服务参考收费标准》的丙级服务,乙级优先;4、管理区域内单个部位维修成本在500元及以上的由业主委员会从小区公共经营性收入内列支。单个部位维修成本在500元以下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5、评标组由7名成员组成,其中评标专家1名(评选前一晚抽签产生),业委会成员4名(业委会内部推选产生4人),业主代表2名,业主代表由业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产生(代表资格条件由业委会讨论确定,另出公告),如报名人员超过2名,则评选当日到业委会办公室由报名业主进行抽签产生(不得委托其他人,如本人不来则视为放弃权力),未参与评选的报名人员可以进行现场监督;综合分最高的二家为中标候选单位,递交业主大会表决确定最终中标单位。
(以上议题内容详见小区公示栏)
投票时间:
1.电话、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0月9日至2020年10月12日12:00止;
2.现场、上门发放投票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2020年10月12日 12:00 止。(工作日:下午14:00至晚上20:30,双休日:上午9:00至晚上20:30)。
3.如果业主参会率达不到开箱要求,将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4.开箱统计时间:2020年10月12日 14:00 。开箱唱票地点为: 业委会办公室 。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采取下列第 1、2、3、4、5、6项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1.业主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
2.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
3.业主在挂号信、快递等收件凭证上签名;
4.音像(电话录音)、影像资料可以确认的;
5.业主在网络上查收确认;
6.用QQ、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查收确认。
如遇疫情等不能现场投票的情况,则采用3、4、5、6的方式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二)采取下列第 1、2、3、4、5、6项形式进行表决:
1、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表决票投入投票箱内,固定投票箱设在: 业委会办公室 ;
2、专人送达、回收意见:由业主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或第三方工作人员)逐户送达并回收业主意见;
3、网络投票:由业主通过密码、密钥等确认身份后在网上进行投票;
4、邮寄挂号信、快递(以邮寄挂号信或快递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音像、影像资料(以音像(电话录音)、影像资料投票的,音像(电话录音)、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6、用QQ、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投票。
如遇疫情等不能现场投票的情况,则采用3、4、5、6的方式进行表决。
(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已确认参会未表决的业主,其投票权数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的办法统计(回收必须过半)。
3.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4.投票人姓名、专有部分座落或投票人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票。
5.不按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按服务合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等损害公共利益行为的业主限制其被选举权但不限制其表决权,其投票权数计入总人数、建筑物总面积。
6.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按照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
(四)业主委员会公告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五)业主委员会应当对此次业主大会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江寺社区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 王经理 联系电话: 15314632093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丽都公寓业主委员会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