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华家池公寓全体业主:
在《滨江华家池公寓管理规约(草案)》和《滨江华家池公寓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征求意见的公示期间收到部分业主意见,经杭州市上城区滨江华家池公寓物业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现调整《滨江华家池公寓管理规约(草案)》内容,具体调整如下:
删除《滨江华家池公寓管理规约(草案)》第十七条,具体内容如下:
第十七条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应当按住宅设计规范、标准明确的要求安装空调,安装在统一专门用于安装空调设备的座板和空调冷凝水排水管道或接纳空调冷凝水的阳台排水系统,不得在空调设备上增加其他负载,定期对空调设备的安全进行检查和维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一)空调设备超过设计使用期限的;
(二)空调设备安装架和紧固件出现松动或者严重锈蚀的;
(三)物业服务人告知空调设备安装架和紧固件出现松动或者严重锈蚀的;
(四)空调安装、使用过程中(包括冷凝水)对他人生活造成影响或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
业主、非业主使用人使用空调产生噪声超过有关环境噪声标准的,应当停止使用,并采取维修、更新等有效措施,降低噪声污染。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滨江华家池公寓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6年8月11日
抄送:凯旋街道、凯华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