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林铭城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物权法》、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续聘杭州现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附《物业服务合同》)
说明:①住宅1.25元/平方米·月(不含能耗费 );非住宅1.35元/平方米·月(不含能耗费 ),地下车位45元/个·月;
②如赞同续聘议题则视为赞同续聘《物业服务合同》,若续聘议题不通过则向社会公开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投票时间:
1.电话、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9月22日至2020年9月25日12:00止;
2.如果业主参会率达不到开箱要求,将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3.开箱统计时间:2020年9月25日14:00,开箱唱票地点为:新沙社区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采取下列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1.业主在挂号信、快递等收件凭证上签名;
2.音像、影像资料可以确认的;
3.业主在网络上查收确认;
(二)采取下列形式进行表决:
1、邮寄挂号信、快递(以邮寄挂号信或快递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音像、影像资料(以音像、影像资料投票的,音像、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3、网络投票,以提供的业主身份信息确认 ,且有明确意愿表达。
(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杭州东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新沙社区参与表决票的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3.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按照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
(四)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公示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五)杭州东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新沙社区应当对此次业主大会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新沙社区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 沈经理 联系电话: 15314632093
特此公告。
杭州东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