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岸城市花园全体业主:
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杭州市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现拟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建主体:小营街道办事处,老浙大社区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相关具体工作。
二、组建名称:水岸城市花园物业管理委员会。
三、组成人员:本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人数共计7人,具体组成如下:
1.街道办事处指派的代表1人;
2.社区居民委员会指派的代表1人;
3.业主代表5人。
公告时间:2022年5月12日至2022年5月18日。
请广大业主积极参与并监督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组建和运行工作,完善业主自我管理组织和制度,共同创造和谐美好的居住环境。
特此公告。
小营街道办事处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