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岸城市花园全体业主:
根据《物权法》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之相关规定,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组结合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确定水岸城市花园第三届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成
业主委员会由7名委员、2名候补委员组成,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产生。
二、选举办法
本次选举为差额选举,差额人数少于业主委员会委员总数的50%。
①候选人人数为10人的,则差额人数为1人,即10选9;
②候选人人数为11人的,则差额人数为2人,即11选9;
③候选人人数为12人的,则差额人数为3人,即12选9。
业主委员会委员经业主大会会议表决,在委员候选人中选举产生,并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二分之一以上且占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业主同意。相关方法如下:
1.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二分之一以上且占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业主同意的委员候选人数超过应选委员数的,按得票多少(票数相等,以得票面积多少排序)依次当选第三届业主委员会委员;
2.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二分之一以上且占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业主同意的委员候选人数没有达到应选委员数的,减少委员人数,成立不少于5人单数的第三届业主委员会。
三、设立候补委员制度的,候补委员当选条件同正式委员,在产生第三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后的候选人中,按得票多少产生。候补委员人数不得超过正式委员人数的百分之五十。
四、表决时间
选举水岸城市花园第三届业主委员会表决时间:以业主大会会议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水岸城市花园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组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