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龙首苑小区业主大会会议的公告
龙首苑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务院、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及《龙首苑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业主委员会确定,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1、表决修改后的《龙首苑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授权委托业主委员会对小区共有收益及共有部分、公共设施设备进行维权诉讼;
3、表决龙首苑小区物业收费执行新的物业收费办法或执行旧的物业收费办法;
4、表决小区供暖问题:保障业主利益不受损冬季暖气空置率收费标准为45%,且家中不得居住,授权物业公司控水、控电,并对拒不缴费住户取证及进行司法诉讼;
5、表决小区集中供暖是否交由市政或秦华天然气公司运营管理,对小区施行集中供暖;
二、会议投票时间
1.投票时间:2021年2月25日至2021年3月5日止。
2.开箱统计时间:2021年3月6日。
三、会议表决规则
(一)采取下列第1、2、3、4项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1.业主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
2.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
3.音像、影像资料可以确认的;
4.业主在网络上查收确认。
(二)采取下列第1、2、3、4、5项形式进行表决:
1、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表决票投入投票箱内;
2、专人送达、回收意见:由业主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逐户送达并回收业主意见;
3、网络投票:由业主通过密码、密钥等确认身份后在网上进行投票;
4、音像、影像资料(以音像、影像资料投票的,音像、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5、由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减少人员接触,建议广大业主尽量采取网络、微信小程序、电话等无接触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3.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按照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
(四)业主委员会公告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五)业主委员会对业主大会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委托证明。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请枣园南岭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郑女士联系电话:13319200939
特此公告。
龙首苑小区业主委员会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