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首苑小区业主委员会决议
龙首苑小区全体业主:
经征求广大业主意见,业主委员会研究决定。我小区将以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召开业主大会,决定我小区是否续聘原物业服务企业或选聘新物业服务企业。将本次业主大会会务服务交由,西安市未央区好帮手社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提供。
现将征集到的业主意见,及经业主委员会讨论后决定的有关内容予以公告,业委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召开业主大会。
新物业服务合同主要条款:
1.完善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收费和停放的规定保证优先业主,分配过程公平公正。
2.业主共有的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包括电梯广告、公共场地租赁等)经营收入,物业服务企业按比例提取代理服务费,其余返还全体业主;
3.公共收益收支情况接受业主监督;
4.物业收费标准不变。
龙首苑小区业主委员会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