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龙首苑小区业主大会会议的公告
龙首苑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国务院、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及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经业主委员会确定,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1.是否同意以公示的主要条款为基础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2.是否同意续聘原国源物业或授权业主委员会协议选聘新物业企业(二选 一)。
二、会议投票时间
1.投票时间:2020年8月 20 日至2020年 8 月 29 日止。
2.开箱统计时间:2020年 8 月30日。
三、会议表决规则
(一)采取下列第 1、2、3、4项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1.业主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
2.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
3.音像、影像资料可以确认的;
4.业主在网络上查收确认;
(二)采取下列第 1、2、3、4项形式进行表决:
1、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表决票投入投票箱内;
2、专人送达、回收意见:由业主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逐户送达并回收业主意见;
3、网络投票:由业主通过密码、密钥等确认身份后在网上进行投票;
4、音像、影像资料(以音像、影像资料投票的,音像、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3.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按照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
(四)业主委员会公告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五)业主委员会对业主大会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委托证明。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请枣园南岭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 郑女士 联系电话: 13319200939
特此公告。
龙首苑小区业主委员会
2020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