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景琥林名邸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定,盛景琥林名邸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需要增补4名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现将增补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候选人应当是本小区内的业主(即房屋的所有权人),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无《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42条中规定的禁止行为;
(七)住宅业主参选前一年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居住累计满6个月以上(首届除外,但必须是已经入住的业主);
(八)商业、配套用房业主参选前一年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办公、经营累计满6个月以上;
(九)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
(十)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无直接利益关系。
二、采用下列办法产生正式候选人:
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业主委员会向业主发放候选人报名表。
(一)增补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为4人(其中差额1名)。若报名人数超过4人时,由业主委员会组织报名人进行内部推选,按得票多少依次产生盛景琥林名邸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正式候选人。
(二)若报名人数不足4人时,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延长候选人报名时间,以产生盛景琥林名邸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正式候选人。
请有意参加盛景琥林名邸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凭身份证和房屋的所有权证明于2021年5月22日9时至2021年5月28日17时前联系业主委员会领取并填写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业主委员会将于报名结束之后进行报名业主代表资格审查。业主委员会将于报名结束之后进行报名候选人资格审查。
业主委员会联系电话:18067903229。
特此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盛景琥林名邸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