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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物业服务企业选聘方案

上虞区百官街道高丰家园业主委员会 阅读量:1072 2020-07-27 13:32:26

1、物业服务企业选聘方案主要内容:1)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第一年(维持原收费标准):多层住宅:1.1元/平方米·月;单身公寓:1.2元/平方米·月(含公共能耗费);小高层/高层住宅:1.4元/平方米·月(含公共能耗费);商铺:1.3元/平方米·月;地下车位:30元/个·月。第二、三年(上调物业收费标准的前提:2021年年度考核得分在85分及以上)多层住宅:1.3元/平方米·月;单身公寓:1.5元/平方米·月(含公共能耗费)小高层/高层住宅:1.7元/平方米·月(含公共能耗费);商铺:1.5元/平方米·月;地下车位:30元/个·月。2)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公开选聘(公开招标)工作,在街道、社区的监督指导下,组成评聘委员会7人,其中行业专家2人,业主代表5人,选出二家入围企业,最后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由全体业主表决确定最终物业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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