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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社会公开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含物业选聘方案)详见:选聘方案

上虞区曹娥街道锦江玫瑰园业主委员会 阅读量:892 2020-07-16 12:34:42

尊敬的锦江玫瑰园全体业主:

  本小区业主委员会已于2019年6月份正式成立,为确保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不断提升,给全体业主打造优质的居住环境,根据《绍兴市上虞区续聘/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细则(试行)》,经业主委员会讨论通过,征得和城社区居委会同意,决定启动物业企业续聘/选聘表决程序。

一、拟于2020年7月份以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召开2020年第一次业主大会会议,向全体业主书面征求“是否按原合同条款续聘广东中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是否同意物业服务企业选聘方案”的意见进行表决。

二、物业服务企业选聘方案:

主要条款如下:

1、物业服务合同期3年,一年一签 ;

2、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维持原收费标准):

多层住宅:1.6元/平方米·月(含公共能耗费);

高层住宅:1.6元/平方米·月(含公共能耗费);

排屋住宅:1.8元/平方米·月;

地下车位:30元/个·月。

3、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公开选聘(公开招标)工作,在街道、社区的监督指导下,由行业主管部门、物业评审专家、业委会及业主代表组成评委成员,选出二家入围企业,最后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由全体业主表决确定最终物业服务企业。

公告期7天,自2020年6月21-27日,有异议或更好建议的业主请于2020年6月27日17:00前以书面的形式向业主委员会提出建议和意见。业主委员会将结合业主的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将完善后的方案通过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表决。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13567598567

     

  上虞区曹娥街道锦江玫瑰园业主委员会

    2020 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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