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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湖小区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公告

杭州市滨江区龙湖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阅读量:889 2020-06-09 15:17:09

龙湖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物权法》、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经龙湖小区业主委员会确定,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增补龙湖小区届业主委员会

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625日至20207612:00止

 2.电话投票时间:2020年628日至20207612:00止;

3.现场投票时间:202071日至202076 12:00 止。工作日:下午1400至晚上20:30,双休日上午9:00至晚上20:30

4.如果业主参会率达不到开箱要求,将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5.开箱统计时间:202076  14:00 。开箱唱票地点为:物业会议室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采取下列第 1、2、3、4、5项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1.业主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

2.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

3.业主在挂号信、快递等收件凭证上签名;

4.音像(电话录音)、影像(微信、QQ截屏资料可以确认的;

5.业主在网络上查收确认

(二)采取下列第 1、2、3、4、56、7项形式进行表决:

1、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表决票投入投票箱内,固定投票箱设在:一期物业前台

2、专人送达、回收意见:由业主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逐户送达并回收业主意见;

3、网络投票:由业主通过密码、密钥等确认身份后在网上进行投票

4、传真(以传真方式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邮寄挂号信、快递(以邮寄挂号信或快递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音像、影像资料(以音像、影像资料投票的,音像、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7、用QQ、微信、电子邮件等网络方式进行投票(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业主为委员会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已确认参会未表决的业主,其投票权数按照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办法统计。

3.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4.不按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按服务合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等损害业主公共利益行为的业主,其表决权与被选举权按照限制其被选举权,不得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但不限制其表决权,其投票权数计入总人数、建筑物总面积。

5.投票人需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并签名,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投票人业主身份及其意见的,视为无效票

6.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若对表决意见进行修改的,须在最终选择表决意见处签名。

(四)业主委员会公告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五)业主委员会应当对次业主大会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江汉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经理 联系电话: 15314632093

特此公告。     

                       

         杭州市滨江区龙湖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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