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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孔雀蓝郡小区停车管理办法(草案)》

拱墅区孔雀蓝郡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阅读量:1104 2020-07-30 17:03:37

 

第一条  为加强小区车辆秩序管理,规范停车服务收费行为,小区已经正式升级车牌识别系统。为了解决小区地库地面车辆随意停放,占用他人车位,同时为了提高业主出行便利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改委2014年12月17日下发的《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原国家计委《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2000]933号)、《杭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杭价服〔2009〕68号)、杭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杭州市区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办法》(杭政办函〔2014〕101号) 等规定, 结合我小区实际,制定本办法(试行)。

第二条  孔雀蓝郡地面停车位管理办法

1、孔雀蓝郡北面停车场内地面停车位,原则上地面车位停满后,不再放行车辆进入。所有车辆需按小区车位规划要求合理整齐停放。禁止任何车辆占用小区通道、绿化和非停车位区域违规停放车辆。

2、进入孔雀蓝郡北面停车场内的车辆必须注意小区内交通警示标志并遵守交通规则,小心驾驶避免发生事故。

3、进入孔雀蓝郡北面停车场内的车辆,离开时须自行检查车窗、车门锁闭情况,贵重物品请勿留在车内,以免失窃。地面车位仅作停车场地使用,在管理人员履行正常工作职责的情况下,物业服务中心不对车辆(包括所有附件及车内一切物品)的失窃、损失或损坏承担责任。

4、停车人士应承担其停放在小区的车辆,所导致的小区设施及其他人士的财物损坏,人员伤害的经济损失及赔偿责任。

5、停放车辆时,若造成小区设施损坏、他人财物损失、人员伤害的,应承担相应经济损失及赔偿责任

6、管理处保留拖走或移动阻碍小区出口、通道、等一切违规停放车辆的权利,且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车主自行承担。

7、园区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当事人)应积极配合管理人员的处理,以免阻碍道路畅通。

第三条 地下车库停车位管理办法

1、 孔雀蓝郡地下车库停车位,仅限小区内购买或租用车位的业主(租户)停放车辆使用。

2、 车库内禁止鸣号、逆行,超过车辆限制高度或限载重量的车辆不得进入。

3、 车辆进出请注意保持车距、依次通行以免发生碰撞。

4、进入车库的车主必须注意车库内交通警示标志,严格遵守地下车库的交通规则,小心驾驶避免发生事故。

5、进入车库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其购(租)的指定车位上,不得占用其他人车位或停放在其他已分配的车位及车库通道上。

6、临时进入地下车库的小型送货车辆,必须向管理人员申请临时停车和接受安全检查,并停泊在指定的区域,货物装卸时不得阻碍畅通,卸完货物后必须马上离开。

7、 进入车库的车主,离开时须自行检查车窗,车门锁闭情况,贵重物品请勿留在车内,以免失窃。(地下车位仅作为机动车辆停车场地使用)

8、 进入车库的车辆应遵守消防条例和《地下车库停车位使用管理规定》,严禁在车库内修车、洗车、抽油、加油、吸烟或使用明火、严禁将易燃、易爆及腐蚀性物品的带入车库。

9、 车主应承担其使用的车辆所导致的车库公共设施及其他人士的财务损毁,人员伤害的经济损失及赔偿责任。

10、物业服务中心保留拖走或移动阻碍车库出口、通道等一切违规停放车辆的权利,且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车主自行承担。

11、车主不得将地下车库作堆放货物之用,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其他机动设备不得进入或停放在地下车库。

12、车库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积极配合管理人员处理,以免阻碍其他车辆通行。

13、进入地下车库停放车辆的车主,应遵守《孔雀蓝郡地下车库使用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并配合工作人员的管理,因车主的违规行为或操作不当,所造成车库内设施、设备或其他人或财务损失的,物业服务中心将报交警部门处理,要求其做出合理的赔偿。

14、车位物业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及其它事项按照《物业服务协议》中的相关约定执行,车位物业服务费系用于对小区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等提供日常物业服务,并非构成车辆保管关系。

第四条 进入车库的车辆请尽量停放在停车位线内,不得一位多停。每个标准车位每次只能停放一辆车。

第五条 地面临时公共车位收费标准

地面临时公共车位根据杭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杭州市区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办法》(杭政办函〔2014〕101号) 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并由物业公司代为管理。

停车场地类型收费标准备    注
住宅小区内地面泊位每辆每小时4元。停车时间超过5~24小时的,按不超过5小时计收。1.停车时间不超过30分钟的,免收停车费。2.停车时间超过30分钟但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收。3.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超过部分按上述计时收费标准重新计算。
地下车库每辆每小时5元。停车时间超过6~24小时的,按不超过6小时计收。1.停车时间不超过30分钟的,免收停车费。2.停车时间超过30分钟但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收。3.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超过部分按上述计时收费标准重新计算。

第六条 地下公共车位自2019年4月30日起,根据杭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杭州市区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办法》(杭政办函〔2014〕101号) 规定并结合小区私家车位的租赁市场价,暂定负一300元/月(含管理服务费)负二250元/月(含管理服务费),该费用纳入小区经营性收入。每年由业委会根据小区里私家车位租赁市场价格的90%进行调节,但增长幅度不得超过20%。

第七条 地下车库公共车位的租赁采用每年公开摇号的方式进行,摇号过程由社区及业委会现场监督公证,而物业公司作为工作人员来承担摇号的登记、唱号等工作。

第八  地下车库公共车位的租赁只对本小区业主并有真实停车位需求的才能参与摇号,一户业主只能一个号,一旦摇中不得转让他人,否则当年租赁资格取消并禁止下一年的摇号资格。

第九条  在地下公共车位供需紧张的情况下,为了公平起见,地下公共车位的租赁摇号办法规定只允许每户业主最多只能租赁一个公共车位。

第十条  地下车库在不妨碍他人通行的情况下业主临时增加或占用公共区域的停车泊位,需要取得物业公司的同意后由业委会审批并在本小区内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实行,按照当年公共车位租赁价格计费并纳入小区经营性收入。

第十一条 本办法经孔雀蓝郡第一届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自表决公告日起实施。

 

拱墅区孔雀蓝郡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2020年7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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