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秀文澜阁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之相关规定,物业管理委员会结合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确定锦秀文澜阁第四届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成
业主委员会由5名委员、2名候补委员组成,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7天内从委员中推选产生,按得票多少依次当选。
二、选举办法
本次选举为差额选举,差额人数规定为1名,即8选7。业主委员会委员经业主大会会议表决,在委员候选人中选举产生,并应当经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相关方法如下:
1、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的委员候选人数超过应选委员数的,按得票多少依次当选第四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如票数相等,以得票面积多少排序);
2、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的委员候选人数不足应选委员数(7名)的,则减少委员人数,成立不少于5名单数的第四届业主委员会,待下一次业主大会会议进行补选。
三、设立候补委员的,未当选业主委员会正式委员,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二分之一以上且占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业主同意的候选人,按照投票权人数得票多少顺序选取业主委员会候补委员。
四、表决时间
选举锦秀文澜阁第四届业主委员会表决时间:以业主大会会议公告为准。
各位业主自本公告之日起可以将相关意见及建议以书面的形式于2023年4月26日17时前发送至313085968@qq.com,物业管理委员会将结合业主意见按照以上选举办法开始报名。
锦秀文澜阁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3年4月19日
抄送:祥符街道办事处、北星社区居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