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丽晶座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定,现就第四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为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自然人业主或者单位业主委托的自然人代表,其中中国共产党党员在总候选人数中的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业主委员会委员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
(5)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7)住宅业主参选前一年须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自住;
(8)商业、配套用房业主参选前一年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办公、经营;
(9)不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工作的;
(10)不拒缴或无故拖延缴纳物业服务费、车位管理费及物业企业代收代缴的水电等公共能耗费用,或煽动其他业主拒缴上述相关费用的;按照有关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
二、鼓励符合下列情形的业主参选业主委员会:
(1)中共党员;
(2)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3)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网格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
(4)具备财务、法律、工程、环境等专业专长的业主;
(5)有经验、有能力、有精力的退休人员。
三、采用下列办法产生候选人:
凯丽晶座第四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8人,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物业管理委员会向业主发放候选人报名表。社区办公用房位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区可作为业主代表指定一名专职社区工作者参与业主委员会选举。
社区用房不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社区工作人员中也没有业主的,可以聘请一名社区工作人员担任业主委员会兼职委员,列席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会议。
(1)业主委员会委员应该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自然人业主或者单位业主委托的自然人代表;
(2)报名人数等于8人时,经过社区党组织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报送业主大会进行选举;
(3)报名人数小于8人时,则延长报名时间7天,以产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人数;
(4)候选人报名人数超过8人的,由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报名候选人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进行集中内部竞选,竞选不得委托他人投票,不参与的视为放弃。以票高者进入初步候选人,事后不得追究任何责任。候选人推选后进入初步候选人名单,并开始公示的,在公示期内如有退出公选的,则由落选的候选人按照内部推选的选票高低依次补入,正式候选人公告后不允许退出公选。
四、请有意参加凯丽晶座第四届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凭身份证、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并带上一寸近照。于2025年12月3日9时至2025年12月9日17时前到振宁社区居民委员会(地点:宁围街道学东路320号)领取并填写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并于2025年12月9日17时前交至振宁社区居民委员会(地点:宁围街道学东路320号)。社区党组织将于报名结束之后进行报名候选人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联系人:屈金联系电话:82370093
特此公告。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