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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德加公寓东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的公告

杭州市西湖区德加公寓东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阅读量:1003 2025-07-28 12:10:15


德加公寓东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定,杭州市西湖区德加公寓东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现就第三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为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自然人业主或者单位业主委托的自然人代表,业主委员会委员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坚守和弘扬“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价值观和思想理念;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有必要的时间在小区内从事业委会的工作。

二、鼓励符合下列情形的业主参选业主委员会:

(1)中共党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一)阻扰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的正常召开、选举及表决的;

(二)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工作的;

(三)无正当理由不交物业服务费的;

(四)有相关部门认定的违规搭建、装修等行为被执法管理部门责令整改尚未整改到位的;

(五)不按照有关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

四、采用下列办法产生候选人:

德加公寓东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7人,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物业管理委员会向业主发放候选人报名表。

(1)报名人数超过7人的,由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报名的候选人进行内部推选(不得委托及不进行电话等其他方式推选,不来现场内部推选的视为自动放弃推选权,但有被推选权),选出7人报送业主大会进行选举;

(2)报名人数等于7人时,经过社区党组织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报送业主大会进行选举;

(3)报名人数不足7人的,则延长报名时间7天,以产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人数;

(4)候选人初步公示,有候选人退出选举的,由其他报名的候选人依次进行替补,候选人正式公告张贴后不允许候选人退出选举。

五、请有意参加德加公寓东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凭身份证、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并带上一寸近照。于2025年7月29日9:30至2025年8月4日15:30前到18幢2楼物管委办公室(业委会办公室)领取并填写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竞职承诺书,并于2025年8月4日15:30前交至18幢2楼物管委办公室(业委会办公室)。社区党组织将于报名结束之后进行报名候选人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9:30-12:00,13:30-15:30

 联系人:张海杭     联系电话:88074266。

特此公告。

 

杭州市西湖区德加公寓东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5年7月28日

抄送:德加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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