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壹号名邸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经物业管理委员会确定,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议题:选举南江壹号名邸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投票时间:
1. 网络(杭州业主卡)投票时间: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4日24:00止;
2. 电话投票时间: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5日12:00止;
3. 现场、上门发放投票时间:2024年8月3日至2024年8月5日12:00止(8月3日、4日:上午9:00至晚上20:30,8月5日上午9点至中午12:00止)。
4. 如果业主参会率达不到开箱要求,将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5. 开箱统计时间:2024年8月5日14:00。开箱唱票地点为:南江壹号入户大厅。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采取下列第1、2、3、4、5项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1.业主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
2.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
3.业主在挂号信、快递等收件凭证上签名;
4.音像(录音电话)、影像资料可以确认的;
5.业主在杭州市电子业主卡平台或其他指定网络投票平台;
如遇不能现场投票的情况,则采用4、5的方式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二)采取下列第1、2、3、4、5项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
1、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表决票投入投票箱内,固定投票箱点:南江壹号入户大厅;
2、专人送达、回收:由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逐户送达并回收;
3.网络投票:业主在杭州市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上进行;
4.邮寄挂号信、快递(以邮寄挂号信或快递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音像(电话录音)、影像资料(以音像、影像资料投票的,音像、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如遇不能现场投票的情况,则采用3、4、5的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并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3.参会表决有效票达到本物业管理区域可投票权数三分之二以上的;
4.不按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按服务合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等损害业主公共利益行为的业主,限制其被选举权,不得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但不限制其表决权,其投票权数计入总人数、建筑物总面积;
5.投票人需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并签名,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投票人业主身份及其意见的,视为无效票;
6.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按照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本次业主大会计票方式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计票。
(四)物业管理委员会公告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五)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对此次业主大会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南晖社区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15314632093
(咨询时间:9:00-11:30;12:30-17:30)
特此公告。
南江壹号名邸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