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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江壹号名邸小区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公告

南江壹号名邸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阅读量:882 2024-07-15 09:59:58


南江壹号名邸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经物业管理委员会确定,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议题:选举南江壹号名邸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投票时间:

1. 网络(杭州业主卡)投票时间:2024年731日至2024年84日24:00止;

2. 电话投票时间:2024年731日至2024年85日12:00止;

3. 现场、上门发放投票时间:2024年83日至2024年8512:00止(8月3日、4日:上午9:00至晚上20:30,8月5日上午9点至中午12:00止)。

4. 如果业主参会率达不到开箱要求,将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5. 开箱统计时间:2024年8514:00。开箱唱票地点为:南江壹号入户大厅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采取下列第1、2、3、45项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1.业主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

2.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

3.业主在挂号信、快递等收件凭证上签名;

4.音像(录音电话)、影像资料可以确认的;

5.业主在杭州市电子业主卡平台或其他指定网络投票平台;

如遇不能现场投票的情况,则采用4、5的方式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二)采取下列第1、2、3、45项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

1、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表决票投入投票箱内,固定投票箱点:南江壹号入户大厅

2、专人送达、回收:由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逐户送达并回收;

3.网络投票:业主在杭州市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上进行;

4.邮寄挂号信、快递(以邮寄挂号信或快递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音像(电话录音)、影像资料(以音像、影像资料投票的,音像、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如遇不能现场投票的情况,则采用3、4、5的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并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3.参会表决有效票达到本物业管理区域可投票权数三分之二以上的;

4.不按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按服务合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等损害业主公共利益行为的业主,限制其被选举权,不得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但不限制其表决权,其投票权数计入总人数、建筑物总面积;

5.投票人需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并签名,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投票人业主身份及其意见的,视为无效票;

6.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按照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本次业主大会计票方式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计票。

(四)物业管理委员会公告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五)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对此次业主大会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南晖社区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15314632093

(咨询时间:9:00-11:30;12:30-17:30)

特此公告。

南江壹号名邸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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