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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江壹号名邸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的公告

南江壹号名邸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阅读量:937 2024-05-29 14:02:00


南江壹号名邸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定,现就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且中共党员候选人应占总候选人数的50%(依据实际情况做调整),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

(5)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7)截至业主委员会选举前,住宅业主需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居住累计满6个月;商业、配套用房业主需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办公、经营累计满6个月;

(8)不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工作的;

(9)不拒缴或无故拖延缴纳物业服务费、车位管理费及物业企业代收代缴的水电等公共能耗费用,或煽动其他业主拒缴上述相关费用的;

(10)按照有关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

二、鼓励符合下列情形的业主参选业主委员会:

(一)中共党员;

(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三)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网格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

(四)具备财务、法律、工程、环境等专业专长的业主;

(五)有经验、有能力、有精力的退休人员。

三、采用下列办法产生候选人:

南江壹号名邸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7人,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物业管理委员会向业主发放候选人报名表。

(1)业主委员会委员应该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自然人业主或者单位业主委托的自然人代表,鼓励各区域业主积极参与报名;按照党员优先、有工作特长的业主优先;

(2)报名时间截止报名人数小于7人时,则延长报名时间7天,以产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人数;

(3)报名时间截止报名人数等于7人时,经过社区党组织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报送业主大会进行选举;

(4)报名时间截止报名人数大于7人时,由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所有报名候选人共同进行内部推选(不得委托及不进行电话等其他方式推选,不来现场内部推选的视为自动放弃推选权,但有被推选权),如某区域没有业主报名的则视为该区域放弃名额,事后不得追究;

(5)业委会候选人初步公示期间有退出选举的,由推选时按照得票高低情况依次进行递补;

(6)业委会委员正式公告期间,候选人不得退出选举,直到备案结束;

四、请有意参加南江壹号名邸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凭身份证、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并带上一寸近照。于2024年5月30日9时至2024年6月5日17时前到南晖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领取并填写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和竞职承诺书,并于2024年6月5日17时前交至南晖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或以邮箱的形式提交报名资料。社区党组织将于报名结束之后进行报名候选人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联系人:冯琛婕凌丽,联系电话:83536022、83536023

邮箱:530220178@qq.com

特此公告。

 

南江壹号名邸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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