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绍兴市柯桥区华舍街道金地自在城一期小区物业服务项目选聘的活动,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绍兴市物业管理条例》和《金地自在城一期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服务项目选聘方案。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次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实施物业服务。
第三条物业选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由业主大会决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第五条由业主委员会负责物业服务项目选聘的组织实施工作。业主委员会有权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实施本次物业服务项目选聘工作。
第六条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第七条本次物业服务项目选聘的基本要求:
1、物业服务期限:三年,最终以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为准;
2、物业服务标准:《物业服务标准》附后;报名物业企业需根据小区不同业态提供不同服务标准方案;
3、物业费:根据小区原物业费标准执行作为最高限价执行。半岛园住宅:2元/月·平方米(含能耗),商铺3元/月·平方米(含能耗),车位管理费50元/月。
4、天玺:住宅3元/月·平方米(含能耗),车位管理费50元/月。
5、物业服务企业信用及业绩。
5.1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
5.2公司成立年限不低于3年;
5.3浙江省区域内在管住宅类楼盘不低于5个;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挂靠其他企业方式的投标人。
第二章物业选聘的流程
第八条委托第三方根据业委会意见负责起草选聘文件。选聘文件通常包括《选聘公告》、《选聘文件》、《竞选须知》、《竞选文件编制要求》等;
第九条制定选聘标准、评标办法,重点是《选聘文件》的编制和标底的确定。最终由业委会会议讨论定稿;
第十条第三方负责代为受理报名、代为登报、代为发布、代为组织评标、代为评分统计,代为出中标通知书;同时抄送在管物业公司终止物业服务函;
第十一条发布物业选聘公告。通过小区公告、登报和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布物业选聘公告,内容主要是拟定竞选单位条件,报名截止日期、报送竞选文件截止日期及联系地址、电话等。物业选聘文件及有关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确定时间组织选聘单位勘查项目并答疑;
第十二条成立选聘评标小组5人;由业委会委员3人、业主代表2人(楼长)组成物业选聘小组。
第十三条开标与标书评阅。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收取标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参加开标人员工作分配为:
1,选聘会场主持人:维持现场秩序,按既定选聘流程进行;
2,评标小组:人员单数,根据既定评分标准打分;
3,统计:收集各评委的打分结果,方式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值最高分中标;
4,监票人员:业主代表,社区工作人员(届时发社区邀请函)。
第十四条评标定标。分二个阶段:
第一阶段:所有评委对投标人的资信标书和技术标书进行打分。
第二阶段:主持人按抽签顺序,依次通知竞选单位负责人(一般为授权代表人及拟派驻本小区的项目经理)进入选聘现场述标,演讲,接受质询。
(注意:其中一家投标人在述标时,其他投标人不得在会场内逗留,主持人提醒所有在场的人员,不得将会场内的信息向其他投标人传递。)
物业选聘评标小组成员评分统计汇总后按定标原则与办法确定1家物业服务企业为候选单位(如出现第一名与第二评分相同时,则由评标小组对两家同名次物业企业再行评定,得分高者为第一名,如出现第一名自行退出则由第二名接替第一名作为候选单位,以此类推);唱读结束后,参加开标会的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对唱读的内容和记录结果进行校核和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视为弃权。
第十五条主持人公布评标结果并由业委会公示1家候选单位,同时邀请候选单位和原物业公司在业委会规定的时间进小区,并在规定的位置展示或路演;(中标单位+原物业一起路演)
第十六条业主大会表决。由业委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以书面、电话录音、网络投票的表决形式,经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从2家物业企业中选出1家为最终中标物业服务企业;
第十七条公布表决结果。根据业主大会二选一表决结果,宣布中标企业,并向中标企业发出中标通知书;(物业选聘的相关费用由中标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担,该款在获取中标通知书前汇入业主委员会银行账户)
第十八条履约金及服务合同
1,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前中标人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元),合同期满后30个工作日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公示物业服务合同内容,安排好物业做好承接查验工作;新老物业交接,要根据住建部《承接查验管理办法》、浙江省《承接查验管理办法》、浙江省《物业企业退出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承接查验,并签订好承接查验协议;
第十九条业委会作为金地自在城一期小区物业选聘工作的主体方,负责物业服务项目选聘整体工作流程的审核、物业服务项目选聘所有涉及的文件和资料的收集、确认、审核、相关物业资格审查等。并负责物业服务项目选聘的宣传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二十条金地自在城一期小区物业选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合同约定内容,提供物业服务项目选聘的服务。协助业委会草拟物业服务项目选聘所需各类文件,相关宣传资料制作,选聘文件印刷,公开物业选聘登报、代为报名、开标统计等工作。
特别说明:如两家候选物业企业在投票时,都没有三分之二业主参与表决双过半,应对得票高者,独立召开一次业主大会对其进行表决,如还不能经三分之二业主参与表决双过半通过的,则视为本次物业选聘流产,并授权业委会临时确定托管物业服务企业后,重新选聘其他物业服务企业。
第三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根据《金地自在城一期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方案提交业主大会表决确定后实施。
第二十二条本方案由业主委员会负责解释。如本方案与现行法律法规和《金地自在城一期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有相抵触的条款,则该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效力。
为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充分征求业主的意见,经业主委员会草拟,现将《金地自在城物业服务项目选聘方案(草案)》予以公示,时间自2021 年4月17日至2021年4月23日止。业委会将于上述时间内(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接收书面意见。为能更广泛的听取业主意见,征求其书面意见。如您对草案有疑义,可书面将意见交至业委会办公室意见箱或业委会邮箱:JDZZCYWH202006@163.COM 。
柯桥区华舍街道金地自在城一期小区业主委员会
2021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