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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汇宇花园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公告

萧山区汇宇花园第七届业主委员会 阅读量:996 2024-10-16 13:49:05


汇宇花园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经业主委员会确定,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议题一:表决物业服务企业二选一

第一中选候选单位:浙江杰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附《汇宇花园物业服务合同(草案)--杰康物业》

第二中选候选单位:浙江大信物业集团有限公司附《汇宇花园物业服务合同(草案)--大信物业》

投票时间:

1.网络(杭州业主卡)投票时间:2024年1023日至2024年1029日24:00止;

2.电话投票时间:2024年1023日至2024年1030日12:00止;

3.现场、上门发放投票时间:2024年1027日至2024年103012:00止(10月27日:上午9:00至晚上20:30;28日、29日:下午14:00至晚上20:30,30日:上午9:00至中午12:00止)。

4.如果业主参会率达不到开箱要求,将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5.开箱统计时间:2024年103014:00。开箱唱票点:汇宇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采用以下第1、2、3、4项确认参加临时会议的业主:

1.业主到会并在临时会议签到表上签名;

2.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

3.音像、影像资料可以确认的;

4.业主在网络上查收确认。

(二)业主大会临时会议采用以下第1、2、3、4种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

1.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表决投入投票箱内,固定投票点设在:业委会办公室

2.专人送达、回收意见: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委托第三方工作人员逐户送达并回收;

3.网络投票:由业主通过密码、密钥等确认身份后在网上进行投票;

4.音像、影像资料(以音像、影像资料投票的,音像、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3.不按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按服务合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等损害公共利益行为的业主,限制其被选举权,不得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但不限制其表决权,其投票数计入总人数、建筑物总面积(特殊情况除外)。

4.投票人姓名、专有部分座落或投票人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票。

5.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本次业主大会计票方式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计票。

(四)业主委员会公告临时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五)业主委员会应当对此次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临时会议表决情况由汇宇社区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临时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刘经理联系电话:15314632093

(咨询时间:9:00-11:30;12:30-17:30)

特此公告。

萧山区汇宇花园第七届业主委员会

2024年10月15日

抄报:汇宇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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