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铭和苑(柳翠坊、桂雨坊)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公告
铭和苑(柳翠坊、桂雨坊)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经业主委员会确定,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临时会议内容
(一)表决《铭和苑(柳翠坊、桂雨坊)物业服务项目选聘方案(草案)》
说明:1.选聘物业服务的合同期限为3年;
2.服务等级为《杭州市普通住宅物业菜单式服务参考收费标准》的丙级服务;
3.物业费根据业主大会表决的结果执行:自住住宅物业费报价区间0.85-1.08元/月·平方米,能耗费0.34元/月·平方米;出租住宅物业费报价区间1.10-1.38元/月·平方米,能耗费0.34元/月·平方米;商铺物业费报价区间1.70-2.00元/月·平方米,能耗费0.34元/月·平方米;地下车位管理费30.00元/个/月、地面停车管理费100.00元/个/月。
4.评标办法:评标组由7名成员组成,由政府政采云评标专家1人(评选前一晚抽签产生)、业委会委员4人(业委会成员内部推选产生)、业主代表2人(柳翠坊1人、桂雨坊1人,公开报名,抽签产生),组成物业选聘小组。综合分最高的二家为中标候选单位。递交业主大会表决确定最终中标单位。
投票时间:
1.电话、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7月7日至2022年7月15日12:00止;
2.现场、上门发放投票时间:2022年7月9日至2022年7月15日12:00止(工作日:下午14:00至晚上20:30,双休日:上午9:00至晚上20:30)。
3.如果业主参会率达不到开箱要求,将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4.开箱统计时间:2022年7月15日14:00。开箱唱票地点为:铭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一楼办事大厅。
二、临时会议表决规则
(一)采取下列形式确认参加临时会议的业主:
1.业主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
2.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
3.业主在挂号信、快递等收件凭证上签名;
4.通过音像、影像资料业主本人明确意思表示收到的;
5.业主在网络上以微信、QQ(包括 QQ邮箱)接收的,确定以本人实名注册的微信号、QQ号明确意思表示收到(实名认证以业主口头表示为主)。
如遇疫情等不能现场投票的情况,则采用3、4、5的方式确认参加临时会议的业主。
(二)业主大会临时会议采用以下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
1.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表决投入投票箱内,固定投票箱设在:业主委员会办公室;
2.专人送达、回收意见:由业主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逐户送达并回收业主意见;
3.电子邮件(以电子邮件形式投票的,需使用本人常用电子邮箱,有本人签字表决票的图片资料);
4.网络投票:由业主通过密码、密钥等确认身份后在网上进行投票;
5.传真(以传真方式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邮寄挂号信、快递(以邮寄挂号信或快递投票的,本人签字为准);
7.音像、影像资料(以音像、影像资料投票的,音像、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8.业主通过电话录音形式投票的,以2人以上在场录音为证并保存。
如遇疫情等不能现场投票的情况,则采用3、4、6、7、8的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并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3.投票人姓名、专有部分座落或投票人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票。
4.不按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按服务合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扰乱业委会的正常选举等损害公共利益行为的业主,限制其选举权,但不限制其表决权,其投票权数计入总人数、建筑物总面积。
5.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按照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本次业主大会计票方式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计票。
(四)业主委员会公告临时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五)业主委员会应当对此次业主大会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临时会议表决情况由铭和社区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临时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15314632093
特此公告。
杭州市钱塘区铭和苑(柳翠坊、桂雨坊)小区第五届业委会
2022年6月29日
抄送:铭和社区居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