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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铭和苑(柳翠坊、桂雨坊)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公告

铭和苑(柳翠坊、桂雨坊)第六届业委会 阅读量:891 2026-09-13 14:42:17


铭和苑(柳翠坊、桂雨坊)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经铭和苑(柳翠坊、桂雨坊)第六届业委会确定,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议题一:表决由第一中标候选人永喆建设有限公司对小区各单元楼道进行翻新,项目暂定中标价608060元,实际结算不超过暂定中标价的110%,其中60万元从物业维保费列支,超出部分从小区公共经营性收益支付

说明:本小区楼道墙面、公共部位经过多年使用,存在墙面污渍、掉皮、局部破损等老化问题,影响小区公共环境面貌。为改善楼道公共区域居住环境,业委会已组织开展铭和苑(柳翠坊、桂雨坊)单元楼道翻新工程公开招标工作,于2026年8月22日完成开标评标,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永喆建设有限公司。项目暂定中标价:608060元;考虑施工可能产生合理增项,工程实际结算价款不超过暂定中标价的110%。附《铭和苑(柳翠坊、桂雨坊)单元楼道翻新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

资金来源:项目费用中600000元从物业维保费(20万元/年×3年)列支;超出600000元部分,由业委会使用小区公共经营性收益支付。如本次表决通过,授权业委会在本议题约定的价款控制范围内,与该候选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负责项目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变更签证审核、竣工验收、工程款审核支付等全部相关工作;所有工程增项须严格履行变更签证程序,结算总价款不得突破暂定中标价10%的上浮上限。

议题二:表决对小区150棵乔木进行回缩性修剪,最高限价10万元,从小区经营性收益支付,最终修剪棵数以现场勘查确认的实际数量为准,附《铭和苑(柳翠坊、桂雨坊)小区树木修剪方案》《杭州市居住区树木修剪技术导则》

说明:目前铭和苑(柳翠坊、桂雨坊)小区树木枝繁叶茂,部分树木存在枝条过密、长势不均等情况,为给小区居民营造安全、舒适、整洁的居住环境,通过科学修剪作业,实现树木美化整形、协调冠形比例、调整树势生长、减少病虫害滋生、改善小区光照条件的目标,进而优化树体营养分配,调节地上部与地下部生长平衡,提高树木抗风能力,持续保持树木良好生长势。拟将按照杭州市居住区树木修剪技术导则》对树木修剪提交业主大会进行表决。本次预估修剪乔木150棵,最高限价10万元。最终修剪棵数以现场勘查确认的实际数量为准,按中标单价实际结算,结算金额不超过10万元,未实施部分不计费用,从小区经营性收益支付。本次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除本次可实施本次树木回缩修剪外,一并授权业委会,今后小区内因树木生长出现采光、安全隐患,确需开展回缩性修剪的,无需再次召开业主大会表决;由业委会按照《杭州市居住区树木修剪技术导则》制定修剪方案,在小区内公示,完成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批手续后即可组织实施。修剪全过程接受社区、业主监督,修剪方案、审批结果、施工情况予以公示。

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时间(杭州业主卡):2026年9月29日00:00至2026年10月14日24:00止;

2.电话投票时间:2026年9月29日至2026年9月30日、2026年10月8日至2026年10月15日12:00止;

3.现场、上门发放投票时间: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5日12:00止(10月12日、13日、14日14:00至20:30,10月15日9:00至12:00止)。

4.如果业主参会率达不到开箱要求,将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5.开箱统计时间:2026年10月15日14:00,开箱唱票点:铭和社区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采取下列第1、2、3、4、56项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1.业主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

2.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

3.业主在挂号信、快递等收件凭证上签名;

4.音像(电话录音)、影像资料可以确认的;

5.业主在网络上查收确认;

6.专人送达时,由业主配偶、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在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的。

(二)采取下列第1、2、3、4、5项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

1.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表决票投入投票箱内,固定投票点:柳翠坊北门、桂雨坊北门;

2.专人送达、回收意见: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第三方工作人员组织有关人员逐户送达并回收业主意见;

3.网络投票:由业主通过业主身份认证后在网上进行投票;

4.邮寄挂号信、快递(以邮寄挂号信或快递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音像、影像资料(以音像(电话录音)、影像资料投票的,音像(电话录音)、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3.参会表决(回收票)有效票,业主明确表达其表决意见为“同意计入多数票”“随多数”“从多”的,其投票权数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

4.计入参与表决的人数与专有部分面积,按照业主电子投票系统中领取的电子票和送达的纸质票进行统计,但同一人、同一专有部分面积只作一次统计;同一个专有部分的业主在一次业主大会表决中通过电子票、纸质票等形式多次投票的,视为无效票,但计入参与表决的人数和专有面积;

5.投票人需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表决票并签名,投票人姓名、专有部分坐落或投票人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的,视为废票,废票计入参会率但不计入任何表决意见;

6.单张表决票中涉及2个(含)以上表决事项的,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纸质票在投票前,对表决意见进行修改的,须在最终选择表决意见处签名;修改处未签名的,视为无效票;

7.本次业主大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计票以上所有议题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四)计票说明:

1.现场重复票:如现场同一户业主出现重复票,两张表决意见相同的,以业主签字那张为准,如两张表决意见不相同的,则以最终日期为准;

2.现场、电话出现重复票:两个都有明确表达意愿的,以现场投票为准;如现场已确认参会未表决的业主,有电话录音的以电话录音为准;

3.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导致无法确认表决意见的,视为无效票;

4.如用住建杭州业主卡平台网络投票的业主,在线下也进行投票的,产生的重复票(例如:杭州业主卡网络票/现场票/电话投票重复的),均以住建杭州业主卡网络投票为准。

(五)业主委员会公告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六)业主委员会应当对此次业主大会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铭和社区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没有办理房产证的请出示购房合同复印件)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经理联系电话:15314632093

(咨询时间:9:00-11:30;12:30-17:30)

特此公告。

铭和苑(柳翠坊、桂雨坊)第六届业委会

2026年9月13日

抄送:下沙街道、铭和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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