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和苑(新荷坊、探梅坊)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物权法》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铭和苑(新荷坊、探梅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铭和苑(新荷坊、探梅坊)小区管理委员会确定,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议题一:表决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方案(草案);
议题二:表决小区停车管理方案(草案);
议题三:表决修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
议题四:表决新荷坊小区与桂雨坊小区分割及分隔处道路改造;
议题五:表决新荷坊南门外道路停车场改造;
议题六:表决本次业主大会会议服务费的主体(由中标物业或者全体业主承担);
(以上议题内容详见小区公告栏)
投票时间:
1.电话、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0月18日至2019年10月25日12:00止;
2.现场、上门发放投票时间:2019年10月19日至2019年10月25日 12:00 止。(工作日投票时间:下午14:00至晚上20:00,双休日投票时间上午9:00至晚上20:00)。
3.开箱统计时间:2019年10月25日 13:00 。开箱唱票地点为: 铭和社区居委会一楼 。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采取下列第 1、2、3、4、5项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1.业主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
2.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
3.业主在挂号信、快递等收件凭证上签名;
4.通过音像、影像资料业主本人明确意思表示收到的;
5.业主在网络上以微信、QQ(包括 QQ邮箱)接收的,确定以本人实名注册的微信号、QQ号明确意思表示收到(实名认证以业主口头表示为主)。
(二)采取下列第 1、2、3、4、5、6、7项形式进行表决:
1、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表决票投入投票箱内,固定投票箱设在: 新荷坊 、探梅坊 ;
2、专人送达、回收意见:由铭和苑(新荷坊、探梅坊)小区管理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逐户送达并回收业主意见;
3、网络投票:由业主通过密码、密钥等确认身份后在网上进行投票;
4、传真(以传真方式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邮寄挂号信、快递(以邮寄挂号信或快递投票的,本人签字为准);
6、音像、影像资料(以音像、影像资料投票的,音像、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7、业主通过电话录音形式投票的,以2人以上在场录音为证并保存。
(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铭和苑(新荷坊、探梅坊)小区管理委员会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已确认参会未表决的业主,其投票权数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
3.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4.不按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按服务合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扰乱业委会的正常选举等损害公共利益行为的业主,限制其被选举权,但不限制表决权,其投票权数计入总人数、建筑物总面积。
5.投票人姓名、专有部分座落或投票人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票。
6.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按照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
(四)铭和苑(新荷坊、探梅坊)小区管理委员会公告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五)铭和苑(新荷坊、探梅坊)小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对此次业主大会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 下沙街道办事处 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 王经理 联系电话: 15314632093
特此公告。
铭和苑(新荷坊、探梅坊)小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