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杏汇公寓全体业主:
根据《物权法》、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经业主委员会确定,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议题一:修订《银杏汇公寓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议题二:修订《银杏汇公寓管理规约(草案)》
议题三:表决《银杏汇公寓宠物管理规定(草案)》
议题四:就银杏汇公寓公共车位的相关问题,授权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调解、诉讼等方式维护业主权利。
说明:因开发商原因导致现小区公共车位与竣工验收时配建的公共车位数量不符,且开发商不同意移交同数量的地下车位作为公共车位,故表决是否就此事授权业主委员会全权代表全体业主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调解、诉讼等方式要求开发商移交,如至审判环节,则最终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
(以上议题内容详见小区公示栏)
投票时间:
1.电话、现场、上门发放投票时间: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1月10日12:00止。(工作日:下午14:00至晚上20:30,双休日:上午9:00至晚上20:30)。
2.开箱统计时间:2021年1月10日14:00。开箱唱票地点为:八号楼一楼。
3.如果业主参会率达不到开箱要求,将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采取下列第1、2、3、4、5项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1.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
2.业主在挂号信、快递等收件凭证上签名;
3.音像、影像资料可以确认的;
4.业主在网络上查收确认;
5.经电话联系确认,并做好相应记录。
如遇疫情等不能现场投票的情况,则采用2、3、4、5项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二)采取下列第1、2、3、4、5、6项形式进行表决:
1、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表决票投入投票箱内,固定投票箱设在:八号楼一楼;
2、专人送达、回收意见:由业主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逐户送达并回收业主意见;
3、传真(以传真方式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邮寄挂号信、快递(以邮寄挂号信或快递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音像、影像资料(以音像、影像资料投票的,音像、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6、经电话联系确认,并做好相应记录。
如遇疫情等不能现场投票的情况,则采用4、5、6项形式进行表决。
(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3.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按照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
4.投票人姓名、专有部分座落或投票人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票。
5.不按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按服务合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等损害公共利益行为的业主,其表决权与被选举权予以限制,其投票权数不计入总人数、建筑物总面积。
(四)业主委员会公告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五)业主委员会应当对此次业主大会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之江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沈经理联系电话:15314632093
特此公告。
滨江区银杏汇公寓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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