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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毓秀家园小区第五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产生办法的公告

临平区毓秀家园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组 阅读量:972 2021-12-06 16:47:43

毓秀家园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定,现就第五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委员会委员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

(1)18周岁以上;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无《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42条中规定的禁止行为;

(3)遵守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

(5)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6)每年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居住累计满6个月以上;

(7)缴清2021年及之前所有物业服务相关费用;

(8)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无直接利益关系。

二、鼓励和支持业主中的以下人员积极参选业主委员会:

(一)中共党员;

(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三)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网格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

(四)具备财务、法律、工程、环境等专业专长的业主;

(五)有经验、有能力、有精力的退休人员。

三、采用下列办法产生候选人:

毓秀家园小区第五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11人,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组向业主发放候选人报名表。

(1)候选人报名人数在12-15人之间(含12人、15人)由换届工作组组织候选人互选,按得票多少依次产生毓秀家园小区第五届业主委员会正式候选人;

(2)候选人报名人数超过15名人数的,由全体业主海选,海选办法如下:

1、如报名人数经资格审查后超过15名(不含15人)的,则由换届工作组组织全体业主进行海选,按照投票结果,从高到低选出11位委员候选人;

2、本轮海选非业主大会,没有业主大会投票比例法定要求;

3、选出的候选人经过正式名单公示,递交业主大会双过半选出7名正式候选人,2名候补委员。

(3)若报名人数不足11人时,由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组组织延长候选人报名时间,以产生毓秀家园小区第五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4)报名人数等于11人时,经过社区党组织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报送业主大会进行选举;

请有意参加毓秀家园小区第五届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凭身份证、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并带上一寸近照。于2021年126日9时至2021年1212日17时前到龙兴街59号龙兴社区居民委员会领取并填写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并于2021年1212日17时前交至龙兴街59号龙兴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组将于报名结束之后进行报名候选人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联系人:马钰文联系电话:86103057

特此公告。

 

临平区毓秀家园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组

2021年126

 

 

附:《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

 

物业使用中禁止下列行为:

(一)违法拆改、变动房屋承重结构;

(二)将无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或者将卫生间改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书房和厨房的上方;

(三)违法搭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违法挖掘房屋地下空间;

(四)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者将配套设施挪作他用;

(五)擅自改变房屋外立面;

(六)擅自将雨污水混接或者在排水管上接管;损害管道燃气设施,占用、堵塞、封闭管道设施影响公共安全;

(七)擅自占用绿地,损毁树木、绿化设施;

(八)损坏消防设施,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消防登高面等消防场地;

(九)违反国家和地方规定,向环境超标排放污染物;

(十)占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十一)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使用物业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进行劝阻、制止,并向相关部门和业主委员会报告,相关部门和业主委员会应当根据相应规定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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