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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小组产生办法的公告

杭州市余杭区毓秀家园第四届业主委员会 阅读量:939 2021-10-29 16:54: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毓秀家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现就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小组组成、业主代表条件及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换届工作小组的组成:

1.由业主代表4人、业主委员会代表1人、社区代表2人,共7人组成。

2.换届工作小组组长由龙兴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表担任。

二、换届工作小组成员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1.18周岁以上;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小区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

5.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6.每年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居住累计满6个月以上;

7.缴清2021年6月30日之前所有物业服务相关费用。

三、换届工作小组成员业主代表的产生:

在业主自愿报名参加的基础上,由毓秀家园业主委员会向业主发放报名表,根据报名人数确定,如超过则由报名人内部投票产生。

四、换届工作小组中的业主代表成员被提名或报名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其在换届工作小组中的工作自行终止。

五、换届工作小组成员人数缺额超过50%的,需及时补齐并在小区公示。

六、请有意参加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小组的业主携带本人身份证、房屋的所有权证明,于20211029日至202111417时到龙兴社区领取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小组业主代表报名表,并于202111417时前交至龙兴社区(工作组长)

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联系人: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杭州市余杭区毓秀家园第四届业主委员会

2021年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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