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明商业中心全体业主:
依照《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办法》《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关于业主大会筹备组产生办法的公告》等相关法规公告内容要求,筹备组成员报名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其在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工作自行终止,并依照 新明商业中心关于业主大会筹备组产生办法的公告进行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增补,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1、原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应光友、李一菡、潘秀芳终止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工作,由 平静 、 王蕾 、 赵慧萍 增补为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履行业主大会筹备组中的工作职责;
2、增补成员名单:![]()
特此公告。
新明商业中心业主大会筹备组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