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明商业中心全体业主:
新明商业中心业主大会筹备组于2019年7月24日正式成立,2019年10月2日之前有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应光友、李一菡、潘秀芳报名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故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在业主大会筹备组中的工作自行终止。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9条规定,筹备组中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50%。现需要进行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的增补工作,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原业主代表应光友、李一菡、潘秀芳终止业主大会筹备组中的工作。
二、筹备组成员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纪守法,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3.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
4.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和组织能力;
5.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无私奉献。
三、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业主代表的产生:
在业主自愿报名参加的基础上,由 业主大会筹备组 向业主发放报名表,本次增补人数为3人,由社区对报名业主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后超过对应人数的,则由社区组织报名业主公开推选,根据被推选人所得推选票的多少产生;
四、请有意参加新明商业中心业主大会筹备组的业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房屋的所有权证明于2019年10月10日9时至2019年10月12日16时到 北星社区居民委员会 现场报名,领取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代表报名表,并于 2019年10月11日 17时前交至 北星社区居民委员会 。
报名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联系人: 屠元彪 联系电话: 88389151
特此公告。
新明商业中心业主大会筹备组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