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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的公告

新明商业中心业主大会筹备组 阅读量:878 2019-09-25 09:59:41

新明商业中心全体业主:

根据《物权法》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定,现就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候选人应当是本小区内的业主(即房屋的所有权人),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的

2)业主前一年及当选后每年在杭州城区居住;

3)商业、配套用房业主前一年及当选后每年在杭州城区居住;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无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42条中规定的禁止行为;

5)遵守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6)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

7)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8)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9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

10)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无直接利益关系。

二、鼓励符合下列情形的业主参选业主委员会:

1)是中共党员身份的;

2)是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的;

3)有一定的工作经验的离退休等人员。

、采用下列办法产生候选人:

新明商业中心第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10人,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业主大会筹备组向业主发放候选人报名表。

1如符合条件的业主报名人数等于此次候选人10人,则上述报名业主直接成为本次业主委员会委员最终候选人10人。

2如符合条件的业主报名人数超过10名候选人,将采用不记名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本次业主委员会委员最终候选人10名(由报名人员内部推选)。

3如符合条件的业主报名人数少于10人,报名工作将顺延,直至产生业委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请有意参加新明商业中心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凭身份证和房屋的所有权证明于20199269时至201910216时前到 北星 社区办公室领取并填写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并于 201910 217时前交至北星  社区办公室。筹备组将于报名结束之后进行报名候选人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

联系人:  屠元彪  联系电话: 0571-88389151

址:   杭州市拱墅区郭家厍巷46号

特此公告。

 

 

 

 

新明商业中心业主大会筹备组

2019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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