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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方郡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公告

滨江区东方郡第三届业主委员会 阅读量:1018 2019-10-18 09:04:30

东方郡全体业主:

根据《物权法》、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经业主委员会确定,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议题物业服务企业二选一

1.金科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2.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议题二:表决停车管理办法

(以上议题内容详见小区公告栏)

投票时间:

1.电话、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11日至2019年111012:00止2.现场、上门发放、投票时间:2019年112日至2019年111012:00止(工作日投票时间:下午14:00至晚上2030,双休日投票时间上午9:00至晚上2030

3.开箱统计时间:2019年111014:00 。开箱唱票地点为:业委会办公室(东区4幢3单元1楼北面)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采取下列第 1、2、3、4、5项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1.业主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

2.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

3.业主在挂号信、快递等收件凭证上签名;

4.音像(电话录音)、影像QQ或微信)资料可以确认的;

5.业主在网络上查收确认。

)采取下列第 1、2、34、5项形式进行表决:

1、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表决票投入投票箱内,固定投票箱设在: 1.东区:4幢3单元1楼北面,业委会办公室;2.西区:26幢1单元南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2、专人送达、回收:由业主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逐户送达并回收;

3、网络投票:由业主通过密码、密钥等确认身份后在网上进行投票;

4、邮寄挂号信、快递(以邮寄挂号信或快递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音像(电话录音)、影像(QQ或微信)资料(以音像、影像资料投票的,音像、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已确认参会未表决的业主,其投票权数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

3.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4.投票人需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并签名,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投票人业主身份及其意见的,视为无效票。

5.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若对表决意见进行修改的,须在最终选择表决意见处签名。

)业主委员会公告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业主委员会应当对此次业主大会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金东方社区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 张经理   联系电话:  15314632093

特此公告。  

 

附东方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样张。                          

 

 

 

滨江区东方郡第三届业主委员会                         

2019年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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