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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方郡小区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公告

滨江区东方郡第三届业主委员会 阅读量:991 2024-03-14 16:01:01


东方郡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经业主委员会确定,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议题一:表决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对二次供水进行改造工程

简要说明:东方郡小区需要进行二次供水改造。二次供水改造工程费用,政府承担90%,全体业主承担10%该费用约170万由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对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在东方郡项目的物业服务进行满意度调查

满意度得分(按照四舍五入取整计算,不设小数点后位)计算方式为:(“满意”+“基本满意”投票数)/(“满意”+“基本满意”+“基本不满意”+“不满意”投票数)*100,其中弃权票、未投票、无效票均不计入投票数进行计算。

满意度测评是民意测评,已参与测评未表明意见的测评表不计入已经表明的任何意见。

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时间(杭州业主卡):2024年330日至2024年419日24:00止;

2.电话投票时间:2024年414日至2024年420日12:00止;

3.现场、上门发放投票时间:2024年414日至2024年42012:00止(工作日:下午14:00至晚上20:30,双休日:上午9:00至晚上20:30,其中2024年420日上午9:00至中午12:00止)。

4.如果业主参会率达不到开箱要求,将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5.开箱统计时间:2024年42014:00,开箱唱票点:业委会办公室(东区4幢3单元1楼北面)。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采取下列第1、2、3、4、5项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1.业主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

2.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

3.业主在挂号信、快递等收件凭证上签名;

4.音像(电话录音)、影像(QQ或微信)资料可以确认的;

5.业主在网络上查收确认。

如遇特殊情况等不能现场投票的情况,则采用3、4、5的方式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二)采取下列第1、2、3、4、5项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

1、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表决票投入投票箱内,固定投票点:西区东门和东区西门;

2、专人送达、回收: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第三方工作人员组织有关人员逐户送达并回收;

3、网络投票:由业主通过密码、密钥等确认身份后在网上进行投票;

4、寄挂号信、快递(以邮寄挂号信或快递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音像(电话录音)、影像(QQ或微信)资料(以音像、影像资料投票的,音像、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如遇特殊情况等不能现场投票的情况,则采用3、4、5的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并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3.不按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按服务合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等损害业主公共利益行为的业主,限制其被选举权,不得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但不限制其表决权,其投票权数计入总人数、建筑物总面积。

4.投票人需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并签名,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投票人业主身份及其意见的,视为无效票。

5.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若对表决意见进行修改的,须在最终选择表决意见处签名。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本次业主大会计票方式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计票。

(四)业主委员会公告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五)业主委员会应当对此次业主大会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金东方社区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经理联系电话:15314632093

(咨询时间:9:00-11:30;12:30-17:30)

特此公告。

滨江区东方郡第三届业主委员会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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