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嘉园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物权法》、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经业主委员会讨论确定,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议题一:表决《管理规约(草案)》
议题二:表决《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议题三:表决动用经营性收益进行小区监控改造
议题四:表决《盛世嘉园停车管理规则试行办法》
议题五:表决《盛世嘉园停车技术服务协议》
(以上议题内容详见小区公告栏)
投票时间:
1.电话通知、现场、上门发放、邮寄投票时间: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4日 12:00止。(工作日投票时间:下午14:00至晚上20:30,双休日投票时间上午9:00至晚上20:30)。
2.如果业主参会率达不到开箱要求,将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3.开箱统计时间:2019年12月24日 14:00 。开箱唱票地点为:二楼社区会议室 。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采取下列形式进行表决:
1、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表决票投入投票箱内,固定投票箱设在: 盛世嘉园南门 ;
2、直接送达:征求(表決)意见单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第三方工作人员;
3、邮寄(挂号信):邮件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或公证机构的监督下装封、邮寄,并保存邮寄凭证。
4、电话通知业主投票。
5、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工作服务人员收取,当面投入投票箱内,也可由业主在规定时限内自行将征求(表決)意见单投入投票箱内,还可在规定时间内业主将结果邮寄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成公证机构的监督下,进行统计汇总。
(二)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已送达的征求(表決)意见单,业主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反馈,或不书面提出反对意见的,视为同意多数业主意见,该部分业主的投票权数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数,但该已表决的多数票数应当达到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数的二分之ー以上。
3.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4.不按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按服务合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等损害公共利益行为的业主,限制其被选举权但不限制其表决权。
5.投票人姓名、专有部分座落或投票人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票。
6.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按照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
(四)业主委员会公告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五)业主委员会应当对此次业主大会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 景盛 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 王经理 联系电话: 15314632093
特此公告!
余杭区盛世嘉园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