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杭州盛世嘉园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乙方:杭州数泊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属于 盛世嘉园 的业主代表机构,乙方是智能停车管理软硬件系统开发及停车管理运营服务为主的专业机构,双方就甲方管理的 盛世嘉园 项目的停车服务工作进行合作。经双方友好协商,秉承项目停车管理智能、高效、有序的宗旨,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停车相关基本情况:
2、甲乙双方合作的基本原则:甲方承担小区的全部停车管理职能,乙方提供甲方停车管理服务(进出口停车设施的规划、改造、提供停车管理软件平台、提供乙方的线上缴费平台、停车管理线下流程培训、指导,以及对项目人员停车收费的监督等),甲方根据乙方的停车技术服务进行付费。
二、 技术服务内容:
1、乙方根据甲方停车管理项目需要规划、投资安装车牌识别系统(详见本合同设备附件),投资金额总计 柒拾万元整(¥700000.00) 元,车牌识别系统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30天内施工调试完毕,车牌识别系统所有权属于乙方所有,甲方具有车牌识别系统的使用权。
2、乙方根据甲方停车规则提供一套停车管理系统给甲方使用,用以登记、对账、报表统计、异常核查等。合作期内管理后台的停车费用进入甲方账户,开户银行需由乙方指定,银行合作费率0.6%。合作期内乙方根据需求为甲方进行定制化开发和维护升级。
3、乙方提供甲方项目线上缴费的微信公众号平台“数泊停车”。
4、乙方需以书面方式提供并培训甲方项目管理人员停车管理流程(数据导入流程、后台登记流程、岗亭收费流程、对账流程等),培训结束后甲方予以确认,后期根据项目需要定期进行收费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软件系统的培训。
5、乙方定期对甲方项目的设施设备进行维护服务,项目人工费及维护需要的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人为因素的除外;
6、资金归集,通过乙方提供管理平台包月停车费由第三方银行支付平台T+1天到达乙方账户,停车发票由甲方或甲方服务的物业公司提供,乙方仅通过合作银行提供代收款服务。
甲方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三、合作期限和服务费用:
1、合作期限:甲乙双方就本项目合作期限为 五 年,自设施设备安装调试完成运营当日开始计算(双方以确认单方式确定开始日期)。
2、乙方服务费:乙方服务费用根据设备折旧费用和总停车收入超额比例分成总额确定。
3、服务费的计算标准:
3.1甲方固定停车收入基数: 50万元/年,在本协议的停车规则下乙方确保甲方的年停车费收入为每年50万元,如不足50万元的由乙方补足。
3.2 乙方服务费计算:前3年每年的停车费收入超过50万基数部分,先支付乙方设备总投入的年分摊金额 233333 元( 元)(设备总投入:700000 元/3年),再超出部分,乙方提取 50 %作为服务费用。如前三年设备未摊销完,乙方自第四年开始将从停车收入中将设备未摊销余额一次性摊销完毕,如后两年每年的停车费收入超过50万基数的,超过基数部分乙方提取 50 %作为服务费用。
4、停车收入的确定原则:
4.1包月/包年收入:包月车按照数泊停车系统里的当月实收金额,确认为当月收入;包年车按照数泊停车系统里的当月实收金额除以12个月,确认为当月收入。
4.2临时费收入:甲方按照乙方的操作流程进行停车管理临时收费,甲乙双方按照乙方系统中的应收金额确定停车收入(特殊车辆免收临时停车费,该部分费用由乙方在应收收入中扣除,包括:1.消防车、警车、救护车、电力工程车等公用事业用车;2.社区街道等政府公务往来车辆;对于免费车辆,甲方收费人员应按规定每日登记注明,如未登记台账或乙方由相关证据证明应当收费的车辆该停车费需计入总的临时费收入)。
5、 服务费用支付时间:
5.1 支付方式:甲乙双方每月对上月停车收入对账,由甲方确认,合同年度内,小区停车收入超过保底基数的下一个月度开始,超过部分先用于支付设备摊销款233333元(前3年) ,再超出部分按照50%比例双方进行停车费的分成,双方结算后经甲方确认,由甲方对应年度的5个工作日内将相应服务费用支付给乙方。
5.2乙方需将平台进出账记录查询与管理权限开放给甲方,便于甲方对账户实施监管。
5.3 本合同签署后,双方设备清单不再变更,如甲方需增加相关设施设备,按照本协议的报价清单,甲方需支付乙方相应设备款项。
6、停车管理收费规则:
6.1 车辆信息确认和登记
a. 业主携带相关证件资料(房产证、行驶证)到业委会登记车辆信息,信息关联相一致办理业主停车证;不一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业主车停车证;租户凭租房合同、房东的房产证复印件、行驶证办理业主停车证,每套出租房只允许办理一个业主停车证。如不符合以上情况者按临时车计费。对地下车库车辆与路面车辆分别登记存档。
b. 业主第二辆车的界定:业主(房产证)的直系亲属,如配偶、子女、父母的车(以登记的车牌为准),第二辆车仍需要停在路面。
c. 对于拥有私人车位的业主(地面停车库或地下停车位),一个车位对应两个车牌(每个车库只限于一个车牌进入)。凡有固定车位的业主请将车一律停放到自己的车位上,否则停车费参照外来车辆的标准收取。
d. 路面车辆须停在路面规划的车位内,不得进入地下车库停放,不得在路面随意停放,路面车位停满后不得再停。
e. 外来车辆一律不办理登记,按临时车辆进行管理。
f. 动员有闲置地下车位的业主将车位出租,由业委会或(物业公司)做好出租与承租的桥梁工作。
g. 车位为不固定车位,先到先停的原则实施,停满后,禁止任何车辆进入。
6.2 收费标准:
进入小区的车辆按位停放,服从管理,路面车辆按照先到先停,按时付费。
按如下标准缴费:
a. 业主第一辆车:60分钟免费,60分钟后,每小时5元,每天5元封顶,一天内不重复计费。
b. 业主第二辆车:60分钟免费,60分钟后,每小时7元,每天7元封顶,一天内不重复计费。
c. 其它车辆均按外来车辆实行收费:15分钟内免费,15分钟后每小时5 元,一天30元封顶。
d. 免费车:
1.救护车、消防车、垃圾清运车、电力、煤气、供水、工程抢险车等。
2.社区内喜殇车辆(婚庆车辆,殡仪馆车辆等)需提前到物业办理申请手续,免收停车费。
e. 按相关规定,住宅小区收取的停车费为场地占用费,非保管费。
四、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组织项目停车运营管理的具体实施,并安排物业公司相关登记人员和保安人员进行专职的停车管理,相关人员需具备操作停车管理软件的能力,并严格按照乙方的系统操作执行。
2、甲方需安排物业公司相关人员负责引导居民做好线上缴费宣传和引导工作。
3、甲方委派的物业维修人员需配合乙方进行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简单维修工作,具体操作流程见乙方提供的设施设备维护流程。
4、合作期间如停车收费等政策调整,双方协商确定停车费收入基数,乙方服务费分配方法保持不变。
5、因甲方委派的物业公司现场管理人员操作不当或不按照乙方流程进行系统操作的导致乙方设施设备损坏的,如道闸杆被撞等,乙方可以协助维修,但是材料费需甲方向乙方采购。
6、甲方需根据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服务费用,逾期支付的按照每延期一月支付结算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
7、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关于停车管理规则调整而进行软件定制性开发。
五、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负责项目现场停车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如收费人员、登记人员的收费操作、维修人员的日常管理维护培训等工作。
2、及时安装进出口的车牌识别系统,及时调试设施设备尽早投入运营。
3、进出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障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营。
4、每月乙方负责将当季度的停车收入统计报表上报甲方,同时向甲方开放系统查询权限,便于甲方对停车数据的监管。
5、合作期内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有设施设备的使用权。
6、道闸广告、隔离栏广告等其他除停车费以外的经营性收入归属甲方,下车库因使用曲臂道闸无法投放广告。甲方也可委托乙方代为经营道闸广告等增值业务,乙方交给甲方一定基数的费用后,剩余的归乙方所有。
7、合作期满后,设备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维保与商务合作优先合作权。
六、保密:
1、甲、乙双方应对相互工作接触及通过其他渠道获知的有关对方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2、除为履行本协议约定工作事项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技术资料、商业信息及其他资料。
七、合同解除和顺延: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解除本合同时,需提前30天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因外,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2、本合作期结束后双方共同协商后续的商务合作及方案;若无法达成合作意向,设备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配合移交管理账户,由乙方进行维护,则甲方需每年支付给乙方3000元/套.年的设备维护费用。
3、因甲方原因导致本项目自施工完成后一个月内无法正式启动的,甲方需按照本合同设备金额收购,本合同自动解除。
4、项目正式运作后合同期内因甲方原因(无故拖延验收和项目启动、不按时确定对账单、收费不合法等)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将设备移交给甲方,甲方需一次性支付设备投入费用及乙方其他可预见收益损失。
5、本合同签署后,双方因各自原因导致解除本合同的,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甲方因业主大会未通过本协议的情况除外,不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
对于本协议中未约定的事项,或者已经约定但无法按计划进行的事项,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盛世嘉园业第二届主委员会 乙方: 杭州数泊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19年____月____日 2019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