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祥半岛花园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物权法》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定,现就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候选人应当是本小区内的业主(即房屋的所有权人),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无《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42条中规定的禁止行为;
(3)遵守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
(5)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7)住宅业主参选前一年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居住累计满6个月以上,当选后每年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居住6个月以上;
(8)商业、配套用房业主参选前一年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办公、经营累计满 6个月以上;当选后每年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办公、经营6个月以上;
(9)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
(10)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无直接利益关系。
二、鼓励和支持业主中的以下人员积极参选业主委员会:
(1)中共党员;
(2)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3)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网格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
(4)具备财务、法律、工程、环境等专业专长的业主;
(5)有经验、有能力、有精力的退休人员。
三、采用下列办法产生候选人:
吉祥半岛花园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10人,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向业主发放候选人报名表。
(1)区域报名人员的分配: 高层每幢产生1名候选人,共9人,商铺和排屋1人,一共10人,
(2)至报名结束如果该区域报名人数未按要求报满,则延长报名时间3天,延长后还未业主报名,则视为该区域业主放弃候选人名额,并由其他区域的报名人员替补(由其他区域的候选人员进行内部推选按照得票高低产生);
(3)如果报名人数超过10人,由该区域报名的候选人进行内部推选,按照得票高低依次产生业委会委员候选人,如并票的则由候选人在并票的委员候选人中再次进行推选,直至选出符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候选人数10人,
(4)如报名截止后,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对报名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时出现候选人没有通过资格审核,则该区域延长报名时间3天,如没有未业主报名,则视为该区域放弃名额,并由其他区域报名的落选委员候选人按照得票高低进行替补;
(5)候选人推选后,进入初步候选人名单并开始公示的,在公示期内如有退出公选的,则由落选的候选人按照内部推选的选票高低依次补入,正式候选人公告张贴后不允许退出公选,直至备案结束。
特此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按照以上公告内容报名,具体详见小区公告栏。
拱墅区吉祥半岛花园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