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嘉苑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定,现就第三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本人,且中共党员候选人比例原则上不少于百分之五十,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18周岁以上75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七)住宅业主参选前一年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居住累计满3个月以上;
(八)商业、配套用房业主参选前一年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办公、经营累计满3个月以上;
(九)无欠缴物业服务相关费用。
二、鼓励符合下列情形的业主参选业主委员会:
(一)中共党员;
(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三)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网格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居民组长、居民代表;
(四)具备财务、法律、工程、环境等专业专长的业主;
(五)有经验、有能力、有精力的退休人员。
三、社区办公用房位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区可作为业主代表指定一名专职社区工作者参与业主委员会选举。
四、采用下列办法产生候选人:
(1)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物业管理委员会向业主发放推荐表,原则上一区3名以上候选人,二区3名以上候选人,三区5名以上候选人,社区1名候选人。
(2)若报名人数超过应选人数13人的,则由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报名人员按区域互相推选产生初步候选人,不到现场进行内部推选候选人视为自动放弃推选权,但有被选举权),选出13人报送业主大会进行选举;
如报名时间截止后,按照报名区域的分配,某个区域报名人数不足,则由其他区域报名业主进行替补,事后不得追究。
(3)若报名人数等于应选人数13人的,在经过社区党组织进行资格审核后,某个区域报名人数不足,则由其他区域报名业主进行替补,事后不得追究;
(4)若报名人数不足13人的,则延长报名时间;
五、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推荐渠道和期限
请有意参加东港嘉苑第三届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凭身份证、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并带上一寸近照。于2022年7月31日9时至2022年8月6日17时前到东港社区领取并填写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并于2022年8月6日17时前交至东港社区。东港嘉苑物业管理委员会将于报名结束之后进行报名候选人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联系人:王莉,联系电话:0571-85049671
特此公告。
东港嘉苑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2年7月31日